凡尘烟火快照
7-31 17:00来自 其他

机票1万退票仅退432元事件中,平台和航司谁该担责?

在“1.5万元机票退票仅退432元”事件引发全网热议后,消费者林先生已收到全额退款,但这场风波的核心争议——平台与航空公司谁该为高额扣费承担责任,仍在拷问着行业的规则底线。

责任归属需从规则制定与执行两个层面厘清,航司作为退票规则的制定者应负首要责任,平台作为销售渠道则需对信息提示尽责。

一、责任划分:航司是规则制定者,平台是执行者

航司承担规则根源责任:本次涉事机票由中国国际航空承运,退票“仅部分税费可退”的规则由国航制定。法律专家指出,退票费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违约金,必须与航司实际损失相当,提前三天退票完全可实现二次销售,扣费超97%明显超出合理范围。

平台承担信息提示责任:携程作为票务服务平台,虽在页面以亮色感叹号标注了退票规则,但消费者实际购票时,“票价不退、仅退税费”的关键信息以小字藏在详情页深处,未达到“显著提示”的法律要求。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指出,这导致消费者陷入重大误解,相关格式条款存在被认定无效的法律风险。

二、法律视角:格式条款的效力是关键

民法典496条规定:对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提供方必须以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1.5万元机票仅能退432元,核心规则却用小字标注,这种“躲在角落里的条款”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违约金须对等:根据《民法典》第585条,违约金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航司在旅客提前多日退票时,实质上未产生近1.5万元的损失,消费者完全有权主张该扣费条款无效。

三、反思与改进:个案解决后的行业路径

平台升级提示机制:携程已宣布自2026年7月31日起,当订单可退金额低于票款20%时,将触发专属弹窗强提醒,二次确认后方可提交退票申请。

规则公平性待解:正如当事人林先生所言,个人的胜利不是终点,他更期待消协介入高额退票费的调查,推动行业建立类似铁路阶梯式退票的透明规则。航司应主动回应公众关切,让退票费与实际损失、退票时间公开挂钩,避免每次维权都要靠上热搜才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