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海万象集
8月5日前已购票的旅客能退燃油费差价吗?
关于8月5日前已购票能否退还燃油附加费差价,答案是不能,因为燃油附加费的调整严格按“出票日期”执行,而非乘机日期。
一、政策核心:调整以“出票日期”为唯一基准
执行时间明确:自2026年8月5日零时起(出票日期),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正式下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4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70元。
划断原则: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与退还,均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与航班实际起飞日期无关。这意味着,只要您在8月5日0点前完成购票,即便航班日期在8月5日之后,仍需按调整前的高标准缴纳燃油附加费。
二、执行规则:已购票旅客不退差价、改期也不补
已购票不退差价:多家航司(如春秋航空、九元航空)在官方通知中明确,“2026年8月5日(不含)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在8月5日(含)以后进行变更,不再按新标准补收燃油附加差价”。
改期规则一致: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客票改期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也就是说,即便您将机票改签到8月5日后,仍需按购票时的旧标准支付费用。
网友实例佐证:有用户反映,“8月5日前买的8月5日后的机票,燃油附加费还是按降价前的算,不会退钱”。
三、具体计算:新老标准实际差额一目了然
- 航线类型
- 调整前标准
- 调整后标准
- 差额
- 800公里(含)以下50元40元降10元
- 800公里以上100元70元降30元
实际影响:如果您在8月5日前购买了一张800公里以上航线的往返机票,相比在8月5日后购票的旅客,您将多支付60元(单程30元×2)的燃油附加费。
价格构成变化:调整后,单程附加费总额(机建50元+燃油40/70元)降至90元或120元,较此前进一步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