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对伪造结婚证审查是否应担责?
上海一患癌女子发现丈夫与第三者伪造结婚证在三甲医院成功培育冷冻胚胎,她持真实结婚证要求销毁却被医院拒绝;该案7月30日已开庭,卫健委认定医院核验流程合规,但公众对“假证如何过审”的质疑仍在发酵。
一、医院审查流程:形式查验已合规,实质鉴别存局限
依法核验证件:按国家卫健委《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要求,机构须查验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并保留复印件备案。目前国内辅助生殖机构仅要求形式审查,医院无权限联网民政系统核验婚姻信息真伪。
政策文件背景:2023年国家卫健委等14部门曾联合发文,要求严格患者身份识别管理,防范利用虚假身份违规应用辅助生殖技术。
卫健委结论:上海市卫健委调查后认为,中山医院按规定查验了两人提供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尚无证据表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二、公众质疑焦点:假证为何能通过多层建档
核验手段局限:多家三甲医院表示,试管婴儿建档需“刷脸、拍照”,并上传结婚证原件,但工作人员坦言无法甄别高仿虚假证件。
原配上门疑点:朱女士持真实结婚证反映情况后,医院称“无法核验朱女士证件真伪”,也无法判定建档所用结婚证为虚假,这一处理流程被质疑存在漏洞。
后续处置争议:医院告知若朱女士与丈夫离婚、丈夫与第三者补办真实结婚证,此前培育的胚胎即可合法移植,这一说法加剧了公众对流程缺陷的担忧。
三、法律权责边界:医院担责需满足实质过错要件
行政责任认定:卫健委答复显示,医院在辅助生殖过程中已履行证件查验义务,目前不构成行政违法。医院已停止相关服务,涉事胚胎被封存。
民事侵权争议:朱女士诉请医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要求丈夫与第三者承担连带责任。律师指出,医院形式审查达标不等于完全免责,但在未联网核验的制度局限下,认定医院存在重大过错难度较大。
司法建议方向:律师建议原配可通过申请行为保全禁止胚胎移植,同时向卫健部门投诉流程漏洞,而非仅靠诉讼主张医院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