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赛事主办方如何有效管理观众违规使用闪光灯的行为?
赛事主办方要想有效管住观众违规使用闪光灯,不能只靠口头提醒,必须从入场安检、现场实时干预和违规惩戒三个环节形成闭环,近期多起赛事中的闪光灯争议已暴露出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拦截+现场执法+后果威慑”是破局关键。
一、安检拦截:从源头切断闪光灯入场
设备与模式管控:在入场口配备安检设备,明确禁止携带专业闪光灯设备;对于手机相机,可联合设备厂商在赛事区域推送临时禁用闪光模式的通知。
前置告知与承诺:在门票、入场须知、场馆广播中反复强调“全程禁用闪光灯”规则,要求观众签署电子承诺或扫码确认。例如中国超级跑车锦标赛珠海站赛前即通过官方声明明确通行证发放与安保升级要求。
志愿者初筛:在检票口安排志愿者口头提醒,并对携带疑似闪光设备的观众进行二次核验。
二、实时干预:现场发现即处理
广播与视觉警示:场馆内设置实时语音播报与LED屏幕滚动提示,当检测到闪光时即时广播“请关闭闪光灯”,并在大屏显示违规座位区。
裁判与工作人员叫停:赛事进行中,裁判或现场工作人员有权暂停比赛并指向违规观众区域。例如乒乓球赛场曾出现过因观众闪光灯干扰导致运动员暂停比赛的情况。
定点巡逻与举报机制:在暗场区域(如电竞、乒乓球等对光线敏感的赛事)增加安保巡逻岗,并设立观众举报通道(扫码发送座位号),安保人员迅速到场劝导。
三、违规后果:形成刚性威慑
现场驱逐与终身禁入:对首次违规者给予警告并请离该赛区;对多次或恶意使用闪光灯者,由安保人员强制带离并记录身份信息,列入赛事黑名单(如中国超级跑车锦标赛的通行证管理体系已具备人员信息登记基础)。
扣除押金或取消观赛资格:可在购票时设置“观赛文明押金”,违规使用闪光灯则扣除押金并取消后续场次入场资格。
法律责任衔接:对于因闪光灯导致运动员受伤或赛事中断的,可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追究其扰乱秩序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