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称商品主图构成要约,对100只虾图片展示有何法律约束?
近期“配图5只虾到手仅一只”事件中,律师指出外卖商品主图在法律上构成要约,对商家具有约束力;若展示100只虾却实物不符,同样可能构成违约或虚假宣传,消费者可依法维权。
一、商品主图的法律性质:从要约邀请到要约的认定
1.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如一般广告、价目表等。
外卖平台商品主图若清晰展示商品数量、规格,且消费者可直接下单购买,则可能构成要约而非简单宣传。
2. 律师观点:商品主图构成要约
郭乘希律师指出,外卖平台商品主图已明确传达商品数量信息(如4-5只虾),消费者基于此下单,买卖合同以此为基础。
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通过数据电文等表示订立合同意愿的行为可构成要约。
二、100只虾图片展示的法律约束
1. 主图内容的约束力
若商家主图展示100只虾,且未在显著位置标注“图片仅供参考”或具体分量说明,该图片内容即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消费者基于图片认知下单,商家需按图交付;实际发货不符则构成违约。
2. “图片仅供参考”的效力限制
“图片仅供参考”不能当然免责,尤其当图片内容已足够具体明确时。
若限制性信息(如“实际每份仅1只”)未在主图或标题中显著标注,消费者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3. 数量差异的比例与性质
100只图片与实际数量差异巨大(如差距达75%-80%),远超合理美化范畴,涉嫌虚假宣传与诱导消费。
商家以“一份即一只”等文字游戏解释,可能不被法律支持。
三、消费者维权路径与法律依据
1. 主张违约或虚假宣传
消费者可依据《民法典》要求商家按要约内容履行,或主张退款及赔偿损失。
若差异显著,可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主张“退一赔三”(欺诈经营)。
2. 平台连带责任
平台对商家信息有审核义务;若平台未履行审核导致消费者受损,消费者可要求平台承担相应责任。
平台应优化价格模板与打包费设置,避免“多份打包费但一盒装”等争议。
3. 证据固定与投诉渠道
消费者应截图保存商品页面、订单详情、实物照片等证据。
可向12315投诉、申请平台先行赔付,或通过诉讼维权。
四、对商家的合规建议
1. 主图与实物一致原则
商品主图应真实反映商品数量、规格,避免过度美化。
若因包装、拍摄角度等原因存在差异,需在显著位置标注说明。
2. 关键信息显著标注
分量、起售件数、计价单位等关键信息必须清晰可见,不得以模糊、隐蔽方式呈现。
避免使用“一份即一只”等易引发误解的表述。
3. 打包费合理性
打包费应实际对应打包服务;多份商品共用一盒却收取多份打包费,易被认定为不合理收费。
五、法律风险提示与公众认知
1. 消费者谨慎行使表达权
消费者发帖应基于客观事实,避免虚构或恶意诽谤,否则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若发帖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造成商家社会评价降低或经营受损,需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情节严重可面临行政处罚。
2. 市场监管与平台治理
市监局及平台应加强审核,对多次“图文不符”的商家采取限流、下架、罚款等措施。
推动建立主图审核标准与消费者快速赔付机制,降低维权成本。
3. 社会共治视角
消费者、商家、平台共同维护透明、诚信的消费环境。
商家诚信经营是长期发展的基础,消费者理性维权有助于市场秩序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