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携程在反垄断调查中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行政处罚责任:缴纳罚没款与退还违法所得
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第57条对携程作出行政处罚,具体包括以下两项:
罚款35.21亿元:按携程2025年国内酒店业务销售额469.58亿元的7.5%计算,该比例创下国内平台经济反垄断处罚比例新高。
没收违法所得16.58亿元:认定携程通过垄断行为获取的不当收益须全部上缴。
退还商家订单储备金1.22亿元:监管部门要求携程将违规收取的订单储备金返还给受影响的酒店经营者。
上述罚没款合计51.79亿元,携程已在官方公告中表态“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并于收到处罚决定后25分钟内通过内部全员信传达至全体员工,强调日常经营不受影响。

二、停止违法行为与整改责任
根据监管通报,携程需立即停止以下两类垄断行为:
1. 停止“独家合作”限制
与部分酒店签订“特牌”独家协议,以流量倾斜为条件限制其入驻其他竞争性平台。
对不配合的酒店采取限流、摘牌等技术手段施压。
2. 停止“全网最低价”强制要求
利用后台调价工具,未经酒店许可自动将客房售价调至最低。
强制酒店参加各类促销活动,拒绝则降低曝光量。
携程在内部全员信中提出“主动引领行业破除无序内卷,搭建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并“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后续公开的整改方向包括:全面下线特牌、金牌等独家合作模式,取消不合理的最低价约束,永久下线违规调价工具,重构商家合作体系。

三、合规体系建设责任
除一次性处罚外,携程还需承担建立长效合规体系的法律责任:
机制建设:将合规嵌入所有业务决策流程,确保整改措施制度化、常态化。
内部培训:要求全体员工统一对外口径,面对亲友、商家和舆论“不推诿、不辩解”,以落地的公平合作机制和产业扶持政策回应质疑。
定期公示:针对处罚指出的问题形成完整整改方案并对外公示,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携程CEO孙洁在全員信中强调,此次处罚是“梳理经营模式、校准产业定位的重要契机”,未来将转向“做增量市场”的公平竞争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