阡陌浮生记
7-29 21:23来自 其他

校服商标图案被供应商抢注,学校应该用什么法律手段维权?

一、事件背景与法律定性

1. 事件经过

湖南金叶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长郡中学合作多年的校服供应商,在未告知且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先后于2018年将“长郡”注册为服装鞋帽类商标,于2020年将“朴实沉毅”校训印章注册为广告销售类商标

供应商在本轮校服招标落选后才向校方告知已注册相关商标,导致新版校服不得不删除校训印章、将“长郡”改为“长郡中学”以规避法律纠纷

供应商辩称“长郡”商标系从山东购买、否认侵权,表示正与学校协商转让,代理机构则称“谁先注册就属于谁”

2. 法律定性

《商标法》

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律师指出:供应商依托合作便利,明知校名、校训属于学校核心无形资产仍暗中抢注,事后反向制约学校,主观恶意明显,属于典型恶意抢注行为,法律不予保护

“朴实沉毅”校训自1912年沿用至今,校名“长郡”具有极高知名度,均属于学校在先使用的知名标识

二、维权法律路径

1. 申请商标无效宣告

依据

《商标法》

第四十五条,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供应商的“长郡”商标于2018年注册、“朴实沉毅”于2021年注册,均在五年有效期内,学校应尽快启动该程序

无效宣告是核心维权手段,已有同类百年名校维权胜诉的先例

2. 固定全套证据链

需收集学校长期使用校名、校训的历史资料,包括宣传公示、历届校服图样、多年合作合同等,证明确立在先使用事实

锁定供应商“明知在先使用、借合作便利卡位抢注”的恶意证据,商标公告中显示其代理人注册时即知晓相关标识

3. 发函交涉与司法追责

向供应商发送律师函,要求其立即停止限制学校正常使用相关标识,配合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供应商恶意抢注构成不正当竞争,索赔因校服改版、品牌维权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4. 后续风险防范

学校应当吸取教训,提前对校名、校徽、校训等核心标识进行全面、防御性商标注册,覆盖全部相关商品和服务类别,从源头杜绝合作方恶意卡位

山东大学在2003年即启动核心商标布局,完成39个类别“山东大学”“山大”商标注册,持有相关商标213项,构建起完整的商标保护体系,其经验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