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些主体可以在自贸区发行离岸债?
自2025年6月重启至2026年7月,上海自贸离岸债市场已发行12只债券、规模合计约43亿元,发行主体涵盖中资金融机构海外分行、境外金融机构及大型企业集团,并正向更多元化的方向拓展。

一、当前已成功发行的主体类型
1. 中资金融机构海外分支机构
这是目前最主要的发行主体,包括:- 交通银行悉尼分行:发行5亿元3年期人民币自贸离岸债,为大洋洲首笔公募自贸离岸债- 交通银行香港分行:发行6亿元364天期自贸离岸债,为全球首单引入FTU单元投资者的案例- 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发行5亿元9个月期自贸离岸债,启动全市场首个滚动发行计划
2. 中资银行境内分行
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等作为清算行或FTU投资者服务方,深度参与市场建设
3. 境外金融机构及跨国企业
发行主体呈现“中资金融海外分支为主、境外机构逐步参与”的格局
2026年陆家嘴论坛期间,工商银行等八家机构达成集中意向签约,覆盖多元主体类型和地域
二、具备发行资格的潜在主体类型
1. 在自贸区设有分支的境外银行与企业
可通过“两头在外”模式(发行端在境外、投资端在境外或FTU账户)参与
2.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与城投企业
部分平台曾尝试发行自贸区债券融资,市场对此类主体关注度较高
3. 国际开发机构与主权类主体
随着熊猫债市场扩容,国际机构对参与自贸离岸债市场也表现出兴趣
三、主体准入的核心机制
1. 账户体系要求
必须依托上海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FTU)开展业务
境外投资者可通过FTU账户参与一级发行
2. 资金流向规则
遵循“发行端、投资端两头在外”原则,即发行人与投资者均须为境外或FTU主体
3. 登记托管安排
可在中央结算公司(CCDC)或上海清算所登记托管
目前10只债券中9只托管于上海清算所,交通银行是唯一在两家机构均有成功发行经验的银行
四、发行规模与主体分布特征
1. 已发债规模统计
截至2026年7月末:12只,约43亿元
截至2026年6月:10只,约37亿元
平均单只发行规模约3.6亿元
2. 主体分布特征
以中资金融机构海外分行为主,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为核心发行方
境外企业及中资出海实体参与度仍有提升空间
五、制度创新对主体范围的拓展
1. 司法保障进展
上海金融法院审结全国首例自贸离岸债金融测试案例,填补数字化发行、信托架构、担保品处置等规则空白
2. 产品创新突破
可转让存款证(TCD)形式的中长期债券首发
FTU单元资金首次参与一级发行
滚动发行计划启动,实现常态化供给
3. 政策支撑体系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明确支持自贸离岸债高质量发展
六、未来可期的主体扩容方向
1. 境外非金融企业
可借鉴熊猫债模式,降低准入门槛,吸引跨国企业发行人民币计价的离岸债券
2. 多边开发机构与主权基金
此类主体信用评级高、融资需求大,有助于提升市场层次与流动性
3. 离岸人民币财资中心
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的财资中心,有望成为新的发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