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贸区离岸债发行主体主要是哪些机构?
自贸离岸债重启一年以来发行规模约43亿元,发行主体主要呈现三大类型:中资金融机构海外分支机构作为主力军,我国“走出去”企业的海外子公司逐步跟进,以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优质企业积极参与,其中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等国有大行海外分行已落地多单创新品种。
一、发行主体的三大核心类别
根据市场实践与政策规划,当前自贸离岸债的发行主体明确划分为以下三类:
中资金融机构海外分支机构:目前市场发行的绝对主力,以国有大行境外分行为代表。交通银行香港分行、悉尼分行,中国银行香港分行等已成功发行多期债券。
我国“走出去”企业的海外子公司:意向签约中明确包含此类主体,呈现机构类型多元、地域分布广泛的特点。
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优质企业:境外发行人的参与标志着市场国际化特色逐步显现,提升离岸人民币使用场景。
市场现状显示,当前发行仍以第一类为主,境外企业和中资出海实体的参与度有待提升,投资者结构也需进一步丰富。
二、典型案例与创新突破
以下为已落地具有代表性的发行主体案例:
交通银行集团:已形成体系化发行能力,集发行、投资、承销、清算等六大角色于一体,是目前唯一在中央结算公司及上海清算所均有成功发行经验的机构。
交通银行香港分行:发行全球首单引入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投资者的自贸离岸债,规模6亿元、期限364天、利率1.65%,打通FTU资金参与一级发行的新渠道。
交通银行悉尼分行:发行大洋洲首单公募自贸离岸债,规模5亿元、期限3年,也是市场首单以可转让存款证形式发行的中长期品种,在卢森堡证券交易所挂牌。
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启动全市场首个自贸离岸债滚动发行计划,首期5亿元、期限9个月、利率1.58%,实现了从“点状发行”到“常态化滚动发行”的突破。
三、集中签约与政策支持下的扩容趋势
2026年陆家嘴论坛期间,上海举行自贸离岸债集中意向签约仪式: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建投证券、浦发银行、国泰海通证券等八家机构分别与相关合作方完成签约。
拟发债主体涵盖我国“走出去”企业海外子公司、金融机构海外分支机构、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优质企业。
发行主体类型多元、地域广泛,体现市场强劲活力。
四、发行主体未来拓展方向
从政策面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明确支持扩容:
拓展境外企业发行人:丰富“一带一路”沿线优质企业参与,提升离岸人民币计价融资工具供给。
鼓励中资企业海外子公司:服务我国企业“走出去”实体融资需求,拓宽跨境投融资渠道。
引入更多国际金融机构:逐步培育境外主权类、银行类、基金资管类发行主体。
专家指出,市场起步阶段,应继续坚持“两头在外”定位,既扩大供给又做活交易,完善定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