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母如何应对游手好闲的子女索要钱财?
近日,上海94岁王老伯因儿子长期游手好闲、索要钱财并霸占住房,起诉要求其搬离,一审获法院支持,但儿子扬言不搬,该案引发社会对父母如何应对“啃老”子女的广泛讨论。
一、事件背景:九旬老父起诉游手好闲的儿子
上海宝山区一位94岁王老伯,是房屋产权登记人。其儿子成年后长期不工作,自1994年起靠父母资助生活。父母曾出资为其购房,但儿子离婚后将房款挥霍一空,随后搬回老伯家同住。期间儿子常因喝酒与父亲争执,甚至换锁将父亲拒之门外。2026年,王老伯起诉儿子及前儿媳要求搬离,法院一审判决支持,认定老伯作为权利人有权收回房屋,儿子需在10日内搬走。但儿子以“无其他住房、是低保人员”为由拒绝搬离,称“小孩还要住”,并计划上诉。
二、父母应对“游手好闲子女索财”的核心原则
1. 守住房产与财产底线,善用法律工具
王老伯案显示,父母对自有产权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法院明确,儿子作为成年人不属于“合法居住”,无权以血缘关系为由强占父母住房。父母应提前通过遗嘱、赠与协议或公证等方式明确财产归属,必要时可依《民法典》要求子女搬离或返还不当得利。
2. 拒绝不合理索财,建立清晰的经济边界
子女成年后,父母并无法律义务持续供养其生活。对于无正当理由、不事生产的子女反复索要钱财物,父母应坚定说“不”。案例中,儿子30多年来不断向父母伸手,甚至逼迫母亲借钱,最终导致家庭分崩离析。父母需从小培养子女的独立意识,避免“有求必应”变成“有求必害”。
3. 优先调解,及时寻求社区或司法介入
当子女长期啃老、骚扰或暴力索财时,父母可先求助居委会、街道或派出所进行调解。王老伯案中,女儿曾帮助签订调解协议,但儿子仍不履行。此时,起诉到法院是最有力的救济途径。法院判决书确认了父母对个人财产的绝对支配权,为其他类似家庭提供了可参考的司法样本。
4. 关注子女的就业与心理支持,但拒绝无条件妥协
对于游手好闲的子女,父母可以鼓励其参加职业培训、社区公益性岗位,或者通过以工换酬的方式逐步过渡。但绝不能以“心软”为由持续给钱,这只会强化子女的依赖心理。对成年的、有劳动能力的子女,父母可明确提出条件:要求其外出工作、承担家务或参加学习,否则停止资助。
5. 借助社会保障与公益资源,避免家庭独撑
如果子女因身体或心理问题无法工作,父母可协助其办理低保、残疾人补贴或申请政府救助。上文案例中儿子自称“低保”人员,说明他已纳入社会救济体系。父母不必独自承担子女全部生活费用,引导其向社区或专业机构求助是更可持续的方式。
三、对父母的具体行动建议
事前预防:在子女成年时即告知“不再无限供养”,并签订协议或留下书面记录。
事中应对:遭遇威胁或暴力时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报警回执)。
事后维权:勇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子女搬离、返还钱财;如涉及欠款,可主张返还。
长远规划:通过遗嘱指定财产继承人,避免身后纠纷;对确实无法独立的子女,可设立信托或指定监护人。
四、警惕道德绑架,维护自身晚年安宁
不少父母因害怕被指责“不近人情”而一再退让,结果被子女耗尽精力与钱财。王老伯94岁被儿子逼出家门、有家难回的遭遇警示我们:爱子女不等于放弃自我。父母有权享受安宁的晚年,法律和社会舆论都应支持父母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案件的社会启示
该案一审判决体现了法律对个人财产权的明确保护,也反映出“啃老”问题已从道德层面延伸到司法干预。父母若发现子女游手好闲且不断索财,应尽早拿起法律武器,而非等到高龄被逐出家门才被动应对。同时,社区、民政部门也可加强对“啃老族”的就业帮扶和心理疏导,从源头减少此类家庭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