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趵突泉万竹园事故中景区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2026年7月27日傍晚,济南趵突泉公园一棵约30年树龄的老柳树因持续降雨导致枝干撕裂折断,波及16名游客,其中8人轻伤留院观察,景区已公开致歉并启动全园树木隐患排查,依据《民法典》过错推定原则,景区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需自证已尽到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事故基本事实与法律定性
1. 事件经过概述
2026年7月27日18时46分,趵突泉公园主泉池附近一棵老柳树因近日持续降雨,枝叶含水量过大、末端受力失衡,导致树枝撕裂折断。
树枝刮倒附近16名游客,景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合现场游客展开救援,120急救车辆迅速到场将所有伤者送医。
经诊治,8名游客身体检查无碍后离院,8名轻伤游客正在留院观察治疗,景区已诚挚致歉并开展全园树木及设施拉网式排查修整。
2. 法律适用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1257条,林木折断、倾倒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责任与举证责任倒置。
林木的管理人或所有人须自行证明已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如定期巡查、修剪枯枝、设置警示、及时排险),否则法律直接推定其存在过错,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该类案件不要求受害人证明管理人失职,而是要求管理人自证无过错。
二、景区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内涵
1. 日常巡查与养护责任
景区对园内树木负有定期检查、科学养护的法定义务,包括监测树龄、枝干健康状况、根系稳固程度及病虫害情况。
事故柳树树龄约30年,属于老树,其枝干内部腐朽风险本就高于年轻树木,管理方应提高巡检频次并建立台账记录。
2. 极端天气前的预警与预防
7月27日当天,济南市气象台曾发布雷电黄色预警,预报夜间有雷阵雨、局部大雨,景区应据此提前采取加固、隔离或临时封闭危险区域等预防措施。
持续降雨导致枝叶大量吸水增重,该风险具有可预见性,景区若未在预警后及时排查并作应急处理,可能被认定为安全管理疏漏。
3. 事发后的应急响应
景区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救援、送医、致歉并承诺全面排查,体现了积极的处置态度,但这不改变事故前预防义务履行情况的评价。
法律上,事后补救不能完全免除事前管理不当可能承担的责任。
三、类似案例的司法裁判参考
1. 珠海大王椰树叶砸伤案
2026年6月,广东珠海某小区居民谭女士被大王椰树落叶砸中致十级伤残,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全部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4万余元。
法院核心裁判逻辑:依据《民法典》第1257条,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未能提供事发当日有效的安全防护证据(仅提交事发前两月的警示照片),且无法出具日常巡检台账或监控记录,故认定其未尽管理义务。
2. 对趵突泉事件的类比启示
趵突泉景区作为5A级旅游景区,其安全管理要求应高于普通小区物业,对老树、古树的管护标准更为严格。
若景区无法提供事发前的定期巡检记录、枯枝清理证明、预警响应措施等证据,将在法律上面临举证不利的后果。
与珠海案类似,持续降雨导致的枝干增重并非不可抗力,而是可通过科学养护防范的可预见风险。
四、赔偿范围与责任承担
1. 可能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8名轻伤游客的检查、治疗、住院费用。
护理费与营养费:留院观察期间的合理护理支出。
误工费:受伤游客因治疗和康复导致的收入损失。
交通费:往返医院产生的合理交通支出。
精神损害抚慰金:若伤情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 举证责任对景区的影响
游客无需证明景区存在具体失职行为,只需证明损害事实与树木折断之间的因果关系。
景区若想免责或减轻责任,必须提供:
事故前近期内对涉事柳树的专业检查记录(如内部腐朽状况评估、修剪记录)。
持续降雨期间对危险树木的临时警示、围挡或隔离措施证据。
事发当天预警发布后的应急响应方案及执行记录。
由于事故发生在傍晚18时46分,正值游客游览高峰,景区在人员密集区域的树木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将成为责任认定的关键。
五、建设性角度:公共安全提示与行业改进
1. 对游客的安全提醒
雨季游园时,尽量远离高大老树、枯枝密集区域,避免在树下长时间停留、拍照或聚集。
发现树枝异常下垂、树干空洞或落叶异常,应及时告知景区工作人员。
遇雷电、大风等恶劣天气预警,优先选择室内场馆或开阔无遮挡区域游览。
2. 对景区管理方的建议
建立古树名木“一树一档”数字台账,记录每棵树的健康状况、巡检时间、修剪历史及风险评级。
在气象预警发布后,立即启动隐患排查机制,对风险较高树木进行提前修剪、加固或临时围挡。
完善应急演练,确保树枝折断等突发事件能在3分钟内启动救援响应,并配备急救设备与专人对接医疗资源。
考虑为高风险区域树木购买公众责任险,以保障游客权益并提高赔付效率。
3. 行业层面的进步意义
此次事件已推动趵突泉景区开展全园树木及设施拉网式排查,这一主动整改措施值得肯定,也为其他景区提供了安全管理升级的参照。
从“事后道歉”转向“事前预防”,将隐患排查制度化、常态化,才是对游客安全最根本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