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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小时前来自 科技看点

保存张凌赫表情包需要注意哪些版权问题

保存张凌赫表情包时,需重点关注肖像权(归属于艺人及其经纪公司)与著作权(归属于表情包原创制作者)的交叉保护,尤其要注意粉丝二创作品往往有明确的使用限制,个人非商用保存通常安全,但公开传播、二次修改或商业用途必须获得原作者或权利人授权。

一、表情包涉及的版权权利主体

1. 肖像权层面

张凌赫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包括面部表情截图、剧照、路透等)通常由其本人或所属经纪公司管理。虽然粉丝制作表情包多出于喜爱,但未经许可使用其肖像创作并广泛传播,理论上存在侵犯肖像权的风险。不过,在粉丝社群内部非营利性的分享与交流中,艺人方通常持默许或鼓励态度。

2. 著作权层面

每张表情包的著作权归属取决于创作来源:- 官方剧照、综艺截图:版权归出品方或平台所有。- 粉丝自制表情包(包括截图+配文字、手绘、改图等):著作权归该粉丝创作者所有,依据《著作权法》保护原创表达。

二、粉丝创作者的典型授权声明

根据搜索结果,多位核心产出者明确发表了使用规则:

1. 免费使用但需署名

用户“铮儿萌_”声明:表情包无偿供大家使用,但须标注出处;可作为头像、背景、手工等,但禁止代我开放授权、禁止未经同意制作物料。

用户“Lirael_1117”声明:取图发帖请标明出处。

2. 禁止商用与二次修改

用户“梦想是养只羊驼z”在发布时标注“二改商用”,即禁止二次修改和商业用途。

用户“铮儿萌_”进一步强调:需要用图制作物料必须经过本人同意,她会查看主页属性,不接受太“博爱”的账号直接使用。

3. 明确要求“侵删”或“不得售卖”

用户“MELATONIN-II”在表情包中注明“灵感来自吴京老师侵删”。

用户“攸劣”在表情包使用须知中写明:请勿拿图去售卖,违者赔偿,并定期清理未标注来源的用户。

三、不同使用场景的版权边界

1. 个人内部保存与使用

将表情包保存至手机、用于私人聊天(如微信、QQ)、作为个人头像或手机壁纸,一般不构成侵权,属于合理使用范畴。

注意:若该表情包包含未授权的第三方素材(如其他明星、卡通形象),仍可能触发原权利人的投诉。

2. 公开传播(微博、小红书、群聊等)

必须标注表情包创作者(如@原作者或注明“cr:xx”)。

不得抹去水印或原作者的署名信息。

不得将多个表情包整合成合集后以自己名义发布,这可能构成对原作者汇编权的侵害。

3. 二次创作(修改、加文字、合成新图)

需要获得原作者的明确授权。很多粉丝创作者在声明中禁止“二改”,或要求先私信同意。

例如将张凌赫的某个表情抠图后替换背景、添加幽默文字,若未获许可,可能侵犯原作者的改编权。

4. 商业用途

严格禁止。任何将张凌赫表情包用于商品(如手机壳、T恤、贴纸、付费下载包)、广告、品牌推广等营利行为,同时侵犯肖像权与著作权,且可能被经纪公司或原作者起诉索赔。

搜索结果中多位创作者反复强调“不接受商用”。

四、张凌赫本人使用粉丝表情包的特殊意义

近期张凌赫在追剧团互动中主动使用粉丝制作的表情包,并配文回应,引发大规模正向讨论。这一行为被视为艺人认可粉丝二创的标志,但不等于授权其他用户随意使用或商用。粉丝不应将艺人的“翻牌”等同于版权开放的信号。

五、平台与法律风险提示

微博、小红书等平台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有权删除侵权内容,原作者可投诉下架。

2026年7月有用户因恶意评论被封号,虽不直接涉及版权,但说明平台对违规内容的处置机制严格。

若大规模未授权传播导致艺人名誉或商业利益受损,可能引发发律师函或诉讼,尤其是用于营利性组织时。

六、给粉丝的实操建议

保存图片时:优先从官方渠道(如工作室微博、艺人本人账号)获取,这些图片版权清晰且通常无限制。

使用粉丝二创:阅读该创作者的置顶或简介中的使用规则;若无明确声明,默认应“署名+非商用+不二改”。

转载或搬运:复制完整配文标注出处,不要在图片上覆盖自己的水印。

制作新表情包:如果自己截取张凌赫的视频/照片制作,需注意素材来源(避免使用带平台水印的商业版权视频),且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遇到侵权争议: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图片,并私信原作者或权利人协商道歉。

七、总结

保存张凌赫表情包本质上是一种粉丝情感表达,但版权意识不可缺失。个人娱乐时保持“低调、非营利、尊重作者”原则;公开传播时做到“署名、不商用、不擅自改动”;如需二次创作或商业合作,必须取得权利人的书面同意。这样既能延续“双向奔赴”的良性互动,又规避了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