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平台会不会也有类似垄断行为?
一、携程垄断案的核心事实
1. 处罚金额与构成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携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1.79亿元。
没收违法所得16.58亿元,处2025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69.58亿元的7.5%罚款计35.21亿元,另全额退还强制扣除酒店经营者的订单储备金1.22亿元。
2. 认定的垄断行为
限定交易:要求“特牌”酒店经营者开展独家合作,不得与竞争性平台合作。
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强制“金牌”“无牌”酒店给予“全网最低价”,通过“调价助手”“挂牌通”等技术工具直接调价。
技术保障手段:利用技术24小时监测独家合作与最低价执行情况,以限制流量、摘牌、扣除订单储备金等惩罚措施保障实施。
3. 处罚特点
罚款比例7.5%创平台经济反垄断历史新高。
首次同时适用“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三种处罚。
二、反垄断释放的明确信号
1. 平台经济监管进入常态化
携程案是继阿里巴巴、美团之后平台反垄断的又一标志性案件。
监管部门明确表示,无论是简单直接的“二选一”,还是隐蔽的“技术+生态+行为”复合型垄断,均属反垄断执法范围。
2. 新型垄断行为治理
携程案是“全网最低价”行为被明确定性为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首案。
算法调价、流量分配等技术手段不能作为垄断行为的免责理由。
3. 行业治理范围延伸
有分析指出,反垄断监管将覆盖电商、外卖、网约车、旅游预订等领域,重点关注算法透明、数据治理和平台规则。

三、其他平台存在类似行为的可能性分析
1. 行业格局的共性特征
多个互联网领域呈现“一家独大”或“寡头”格局,市场支配地位的形成具有普遍性。
头部平台掌握流量入口和算法能力,存在将市场优势转化为排他性规则的商业动机。
2. 商业模式的内在驱动
佣金抽成、流量分配、商家分级等运营模式在电商、外卖、出行等领域广泛存在。
强制“独家合作”或“最低价”要求并非携程独有,同类商业模式下其他平台存在相似合规风险。
3. 监管实践的连续信号
从阿里巴巴(2021年,182.28亿元)、美团(2021年,34.42亿元)到携程(2026年,51.79亿元),反垄断执法呈现连续性。
监管部门强调将“举一反三”,推动各行各业重视反垄断合规。
四、从集中整治到常态化监管
1. 监管框架逐步完善
“事前合规引导、事中常态化监管、事后依法惩戒”的全链条监管机制已初步形成。
算法合规、流量分配规则、数据治理等成为监管重点关注领域。
2. 企业的合规转型方向
携程已公布五个方面共19项整改措施,包括下线独家合作模式、取消不合理流量安排、停止技术调价等。
其他平台可借鉴此案例提前审视自身经营合规风险。

3. 用户权益保护与行业生态改善
监管处罚旨在恢复公平竞争机制,保障商家自主经营权和消费者选择权。
平台从“流量收割”转向“服务竞争”,有助于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五、总结与展望
携程案标志着在线旅游行业反垄断第一案落地,更表明平台经济反垄断已从个别行业扩展到全领域。
其他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应正视合规风险,主动调整经营模式,放弃排他性竞争,转向创新和服务质量竞争。
随着常态化监管深入推进,建立开放、公平、可持续的行业生态将是所有平台企业必须面对的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