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隅烟火留影
7-26 22:39来自 育儿看点

医院未履行风险告知义务的具体表现有哪些?

近期珠海发生一起产检争议事件:孕妇产检全程显示正常,但新生儿出生后被发现双脚严重畸形,家属质疑医院未充分告知产检局限性,目前院方以“属医学盲区”为由主张无责任,而多位医疗和法律人士指出医院在履行风险告知义务方面存在多处不足。

一、未明确告知产检排畸的筛查范围局限

1. 常规排畸筛查不包括四肢末端细节

多家医院超声科医生指出,按照国家标准,产前超声筛查并不强制要求检查胎儿的手指和脚趾。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回应:“按筛查标准不检查四肢,我们只能按照国家规范操作”。

2. 未将“筛查盲区”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告知孕妇

院方事后以“属于医学盲区”为由主张无责任,但家属反映产检过程中从未被告知双脚畸形可能无法检出。

家属表示,花费一万多元做的产检,报告一路“绿灯”,却不知这种“绿灯”存在特定范围之外的盲区。

二、告知方式存在形式化、格式条款化倾向

1. 仅以报告单底部小字作免责声明

很多产检报告单底部印有“胎儿耳朵、手指、脚趾不在筛查范围内”的说明。

律师指出这种“一行小字”的格式条款,若未能让孕妇及家属真正理解检查局限和潜在风险,可能被认定为未尽到充分告知义务。

2. 未对检查局限性做口头重点提示

家属称,从产检开始到结束,没有任何医生主动解释过超声检查对手脚畸形可能存在漏诊风险。

医疗专业人员表示,超声检查受胎儿体位、羊水量、肢体活动度等客观因素影响,手指脚趾的细节畸形确实难以全部看清,但这些不确定性应当由医生当面说明。

三、出现临床异常后未及时与家属沟通

1. 住院期间主治医生频繁更换,未形成连贯沟通

家属反映,新生儿产后住院6天,每一天的主治医生都不同,无法就孩子情况和产检结果进行追溯性沟通。

院方对此未给出正面回应,也未安排专人与家属就漏诊原因和专业评估进行说明。

2. 面对家属质疑采取“零回应”态度

家属多次向产科反映问题,院方未就B超图像、检查流程、医生资质等核心问题做出具体说明。

律师认为,在产检结果与出生情况出现重大差异时,医院有义务向家属解释检查过程及可能的客观原因,而非简单以“医学盲区”拒绝沟通。

四、未充分保障孕妇的知情选择权

1. 未告知是否存在更精确的补充检查手段

对于四肢畸形风险,理论上可通过更高精度的超声检查或特定孕周的重点排查来提高检出率,但该孕妇在产检过程中未收到任何此类建议。

医学文献显示,部分严重足部畸形(如巨趾、并趾、缺趾)在合适条件下是可以被识别或疑似识别的,但院方未能就这一情况向孕妇提供风险提示。

2. 未让孕妇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是否继续妊娠的决定

家属指出,如果当时被告知存在这种漏诊可能性,他们完全有权利进行更深入检查或行使优生选择权。

法律上,充分告知的缺失直接剥夺了孕妇对胎儿健康状态的知情权以及后续决策权,这是风险告知义务的核心内容。

五、综合法律与医学视角的界定

  • 维度
  • 具体表现
  • 告知范围未主动告知排畸筛查不包括手脚四肢的具体细节
  • 告知方式仅以报告单底部小字标注,缺乏口头重点说明
  • 沟通响应住院期间医生频繁更换,院方对家属质疑零回应
  • 替代选项未提供更精确检查手段或风险规避建议
  • 法律认定格式化的免责告知可能不被认定为“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以上内容整理自目前公开报道与专业人士分析,具体责任认定需待主管部门或司法程序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