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露洁“劲白”商标因简体字被宣告无效!
2026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在“心机商标”专项整治中集中宣告高露洁多款含“劲白”“冰爽劲白”等简体字样的注册商标无效,因其带有欺骗性、易使消费者对产品美白功效产生误认,而涉事产品备案功效仅为清洁或防龋。
一、事件背景:高露洁简体字商标为何被宣告无效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公布的“心机商标”治理信息,截至2026年7月25日,共新增69个“已依职权宣告无效带有欺骗性的商标”。
“高露洁劲白”、“高露洁 劲白 COLGATE”、“高露洁 冰爽劲白 COLGATE”、“高露洁冰爽劲白”等多款文字、图形商标在列。
这些商标均使用简体中文“劲白”、“冰爽劲白”字样,最早于2007年提交注册申请,2009年注册成功,已流通市场十余年。
监管核查发现,多款印有上述商标的牙膏仅备案清洁、防龋功效,无美白相关备案。
商标字样容易误导消费者认为产品具备美白效果,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
二、问题焦点:简体字商标与产品功效表述的错位
经查询国产牙膏备案信息,共有11款名称含“高露洁劲白”的牙膏,其中8款产品备案功效仅标注清洁、防龋等,并未备案美白功效。
另外3款虽备案了依托体外牛切牙釉质实验结果宣称的功效评价,但大部分“劲白”产品实际美白依据并不充分。
“高露洁光感白紫色精华牙膏”、“高露洁光感白牙膏”、“高露洁劲白冰爽水晶牙膏”备案的功效宣称仅为“防龋”。
涉嫌“用商标保护外观”的策略,高露洁还将牙膏管形状等注册为立体商标,绕开外观设计专利20年保护期限制,实现可无限续展的商标保护。

三、监管逻辑:为何将简体字功效词认定为“具有欺骗性”
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认为,该类立体商标缺乏显著性,构成对公共资源的垄断,不能把商品的通用性质或功效描述注册成商标。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包含“劲白”、“冰爽劲白”等文字的标志使用在牙膏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基于对标记的信赖,误认为“劲白”是对产品美白特点的客观描述,从而影响消费者对商品的判断,导致误购。
四、最新治理进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已在中国商标网上线“心机商标”治理专栏,持续发布被依职权宣告无效的带有欺骗性的商标情况。
自2023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累计驳回超127万件易误导消费者的“心机商标”申请,并对3351件已注册但使用中存在严重误导行为的商标宣告无效。
2026年4月底,商标局上线“心机商标”治理版块,集中公示典型案例。
2026年5月5日,“高露洁劲白”(注册号46684630)等商标被依职权宣告无效。
2026年5月27日,其余3款“劲白”、“冰爽劲白”相关文字及图形商标同步被宣告无效。
五、消费者如何识别和应对简体字“心机商标”
消费者在购物时需仔细分辨包装上的表述是“商标”名称还是对产品特性的描述,后缀有™或®标记的则表明属于商标,需进一步查看产品说明来判断真实工艺或功效。
若发现存在利用商标玩“文字游戏”进行虚假宣传,造成误认误购的情况,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对此类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也可向当地管理执法部门举报。
消费者还可通过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或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案涉商标无效。
选购牙膏时,建议提前登录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产品的备案功效信息,对照核实后再作购买决策。

六、对日化行业商标规范使用的启示
此次事件给企业敲响警钟:将描述产品功效的简体词汇注册为商标,再以大字突出显示、小字标注商标声明的做法,本质上属于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
商标法的修订草案已对“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明确处罚标准: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撤销注册商标。
企业应摒弃在商标上“玩文字游戏”的侥幸心理,将精力回归到产品研发和品质提升上,因为市场终会褒扬深耕者,也会惩戒投机者。
诚信是经营之本,与其把心思花在包装话术和商标设计上,不如脚踏实地提高产品质量,真心实意善待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