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视点1
13小时前来自 其他

男子坐顺风车意外身亡,司机要赔吗?广西横州一审判决给出答案

广西横州一起顺风车乘客突发心梗身亡案件一审宣判:司机韦某无需承担赔偿责任。2026年7月2日,横州市人民法院驳回家属全部诉讼请求,认定司机已履行合理救助义务,死亡系乘客自身疾病所致。

事件经过

2026年2月13日晚,乘客赵某通过平台预约顺风车,从广东返回广西横州,行程车费204元,车主韦某顺路接单。当晚近20时,车辆抵达目的地,司机韦某呼喊后座乘客赵某无人应答;下车查看发现赵某意识丧失。韦某立即实施掐人中、清理口鼻异物等简易急救,并向路边群众呼救,委托路人拨打120、联系家属。急救人员到场抢救无效,赵某急性心肌梗死猝死

纠纷始末

事发后调解失败:家属要求赔偿,韦某仅愿意提供1000元人道主义补偿。2026年4月,赵某家属向横州市人民法院起诉,提出两项主张:

  • 司机属于非法营运;
  • 司机救助不及时延误救治;

家属要求韦某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8万余元

法院一审判决(2026年7月2日宣判)

驳回家属全部诉讼请求,司机韦某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裁判核心观点:

  • 本次属于分摊通行成本的平台顺风车合乘,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属于非法营运;
  • 心梗具有突发性、隐匿性,司机无法提前预判乘客发病;
  • 韦某作为普通公民,不具备专业急救资质,事发后采取的急救措施、呼救行为,已经达到普通人合理救助标准,履行了救助义务;
  • 死亡根源是乘客自身突发疾病,司机驾驶行为、救助行为和死亡结果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旅客因自身健康原因发生伤亡,承运人无需担责。

补充区分两类“顺风车身亡”责任边界

  • 乘客自身疾病猝死(本案类型):司机无过错、及时施救→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依据交警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如果司机存在交通违法、操作不当,需要按照责任比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