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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小时前来自 情感看点

父母离婚30年,父亲重逢初恋后执意离婚,法律上能分走630万吗?

上海一位欧阳女士曾为防范前夫分房产,通过诉讼将房产70%份额确权给父母,不料父亲重逢初恋后执意离婚并凭当年调解书主张分割售房款约630万,目前此事因法律支持其主张、情感上女儿难以接受而持续引发讨论。

一、事件回顾:为防前夫设防火墙,反遭至亲背刺

欧阳女士的婚房购于上海杨浦,资金来源于父母老房动迁款,后置换为虹口区大房。

因丈夫首次出轨,欧阳女士与父母通过法院调解确权,约定父母享有该房屋70%份额,欧阳女士与前夫共占30%。

后前夫再次出轨,两人协议离婚,前夫净身出户,房产由欧阳女士保有。

风波刚平,父亲参加同学会重逢初恋,执意要与母亲离婚,并翻出10年前的调解书,要求分割虹口房屋售房款约630万(按父母70%份额计算)。

二、法律分析:父亲确有权主张,物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1. 确权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书经司法确认,内容合法有效,不能以“当初并非真心”为由推翻,除非证明存在欺诈或重大误解。

2. 物权主张不适用3年诉讼时效

律师指出,物权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约束,即使房屋早已出售,父亲仍可按份额主张售房款。

3. 父亲可主张份额实为售房款的35%

父母合计70%份额中,父亲按夫妻共同财产原则占有35%。

虹口房屋以900万售出,父亲个人最多可主张315万,并非媒体所称630万。

母亲与女儿仍可主张售房款已混入浦东新房购房资金,从而降低实际可执行金额。

三、情感与新规:亲情淡漠,法律为人心变数敲响警钟

欧阳女士表示,当年确权诉讼只为防范前夫,并非真要父母分得产权,父母也从未主张过权利。

法律只认书面合意,不认家庭内部的“默契约定”,白纸黑字一经签署便具备强制力。

多位法律人士与评论指出,家庭财产规划不能仅防外人,配偶、父母、子女等至亲同样可能因情感生变而行使法定权利。

此举虽合法却严重撕裂亲情,父亲可能面临失去妻子信任、女儿赡养决心降低等后果。

四、后续走向:女儿方难翻案,家庭矛盾持续

欧阳女士若主张虚假诉讼,取证难度极高,且一旦翻案可能引发前夫重新分割婚内财产的风险。

母亲若不同意离婚,只能拖延程序,无法最终阻止判决。

目前该家庭矛盾仍在发酵,公众关注焦点集中在“如何平衡合法权利与家庭伦理”这一议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