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出手整治眼镜制配乱象具体有哪些措施?
2026年6月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密集印发《关于加强眼镜制配场所全链条计量监管的通知》、发布《眼镜制配计量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并起草《眼镜制配经营者计量行为合规要求(征求意见稿)》,从人员资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全流程操作规范、统一检查标尺及消费维权机制等维度,构建起覆盖生产、销售、验配、维修全链条的闭环监管体系。
一、印发《通知》,聚焦五大方面全链条监管
2026年6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眼镜制配场所全链条计量监管的通知》,要求从五个方面统筹推进监管工作。
1. 主体制度与人员管理
核查眼镜制配场所的计量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建立和落地情况,检查计量管理人员、验光配镜专业人员是否配备齐全、是否持证上岗,以及常态化培训的落实情况。
2. 强制计量器具管控
对焦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组等强制检定设备,查验其登记备案、周期检定管理记录,严厉查处使用未经检定、超期未检、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以及违规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等违法行为。
3. 生产经营设备与数据管控
核查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和成品眼镜生产者的顶焦度、透过率、厚度等检测设备配备情况及其量值准确性,规范验光配镜、角膜接触镜经营门店的检测设备配置和进货验收流程,保障全链条计量数据真实精准。
4. 经营全流程计量规范
覆盖眼镜制配计量活动全过程,排查计量记录缺失、数据失真、操作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5. 消费维权处置机制
规范投诉举报的登记、核查、处置、回访全流程,快速处置配镜计量相关群众诉求,及时化解消费计量纠纷。
二、发布《指南》,实现全国统一标尺
2026年7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眼镜制配计量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监督检查依据。
1. 统一监管标尺
依据计量法律法规及检定规程,明确监管主体、监管范围和核心检查事项,配套专项细则细化12项检查要点,全面覆盖企业管理制度、人员配备培训、计量器具管控、投诉处置等关键环节,实现全国“一把尺子量到底”。
2. 统一检查流程
建立精准靶向、闭环管控的工作机制。针对投诉集中、存在违规记录的经营主体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行简单事项“一表通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对经营主体的干扰。同时建立“一企一清单”整改销号机制,实现隐患排查、问题反馈、限期整改、复核清零全流程闭环。
3. 统一监管模式
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积极推行智慧监管、非现场监管,依托信息共享、线上核验、书面核查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全面落实“扫码入企”数字化监管,实现监管过程全程留痕、可溯可督,坚决杜绝随意监管、重复监管。严禁向经营主体转嫁任何监管费用。
4. 统一合规底线
覆盖眼镜镜片、成品眼镜生产销售、验光定配等经营主体,聚焦焦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箱等强制检定设备,严查超期未检、检定不合格、设备失准、擅自改装、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等违规违法问题。同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健全计量管理、设备运维、人员培训、投诉处置全流程制度。
三、制定合规要求,细化经营者责任
2026年7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眼镜制配经营者计量行为合规要求(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 人员与制度
要求眼镜制配经营者配备经计量业务知识培训合格的专(兼)职计量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建立进货计量验收、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周期检定、日常维护报废更新、计量责任、投诉处理等制度。
2. 计量器具全流程刚性约束
明确不同经营场景的器具配备要求:常规门店须配齐焦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箱、瞳距仪;经营角膜接触镜、太阳镜及定制眼镜的门店还需额外配备角膜曲率计、可见光透过率仪、镜片测厚仪等专用设备。经营者必须选购具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产品,采购资料留存时长不得少于器具使用年限。
3. 检定与使用规范
焦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箱、角膜曲率计等纳入强制检定范畴,需完成登记备案并按期送检;非强制检定器具也需定期自行校准。要求建立动态更新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实现从采购、使用、检定到报废全流程可追溯,禁止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及相关器具。
4. 消费维权与持续改进
经营者须主动公示投诉受理渠道、处理时限与反馈流程,及时处置计量相关消费纠纷;紧跟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更新,动态修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发布消费与合规提示,双向守护消费者权益
1. 面向消费者的验光配镜计量消费提示
2026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验光配镜计量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科学选配:- 查看门店经营资质,选择正规场所;- 查验验光仪、焦度计、验光镜片箱等设备是否张贴有效期内的“强制检定合格”标识;- 取镜时核对镜片品牌、折射率、膜层等参数,可要求现场测量成品眼镜指标;- 妥善保管验光处方单、配镜订单、发票等消费凭证,遇违规问题拨打12315维权。
2. 面向经营者的计量合规提示
同步发布的经营者合规提示要求从业者:- 建立计量管理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计量管理和技术人员;- 强制检定器具必须登记备案并申请周期检定;- 不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生产者配备顶焦度、透过率、厚度检测设备;- 销售与验配者建立进货计量验收制度,配备相应检测设备。
五、各地积极落实,形成监管闭环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据通知和指南开展日常检查。例如,在检查中重点核实设备检定状态、人员持证情况,并鼓励从业人员取得人社部门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检查全程留痕,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消费者在配镜时也可主动留意设备上的绿色检定合格标签,确保计量准确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