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携程在2026年7月25日因何原因被罚51.79亿元?
2026年7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携程集团作出罚没款合计51.79亿元的行政处罚,原因是其在2020年以来滥用中国境内在线酒店预订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了“强制酒店独家合作”和“强制全网最低价”两种垄断行为。
一、处罚核心原因:两种垄断行为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调查,携程的违法行为主要分为两类:
1. 要求“特牌”酒店独家合作
携程以给予最多流量倾斜、权益支持为激励,诱导交易额高、服务品质好的酒店经营者选择“特牌”合作模式。
要求这些酒店不得与美团、飞猪等竞争性平台开展合作,实质上是变相的“二选一”。
这种独家合作要求往往不直接写入书面合同,而是通过流量分配机制和惩罚性措施(如限制流量、“摘牌”)来保障实施。
2. 强制“全网最低价”
携程要求跨平台经营的酒店,在携程平台上的价格必须为全网最低。
一旦发现酒店在其他平台售价更低,携程即通过“调价助手”“挂牌通”等技术工具,在未经商家同意的情况下直接调低价格。
同时,携程利用技术手段持续监测酒店在各平台的价格,并通过扣除订单储备金等惩罚措施来确保执行。
二、处罚具体内容
市场监管总局的处罚决定包含三个层面:
- 处罚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退还订单储备金1.22亿元全额退还强制扣除酒店经营者的订单储备金
- 没收违法所得16.58亿元没收携程通过垄断行为获得的非法收益
- 行政罚款35.21亿元按2025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69.58亿元的7.5%计算
罚没款合计51.79亿元,这一罚款比例(7.5%)创下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罚款比例新高,超过此前阿里的4%和美团的3%。
三、行为法律定性
市场监管总局认定,携程的行为构成《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具体包括: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独家合作),以及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全网最低价)。
调查显示,这些行为排除了、限制了市场竞争,限制了酒店经营者跨平台经营,侵害了酒店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加剧了行业“内卷式”竞争。
四、携程回应态度
2026年7月25日当天,携程发布公告表示“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处罚决定。
携程承诺将严格对照监管要求,逐项推进、系统落实各项整改工作,并表示将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具体整改措施,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同日,携程公布了五个方面共十九项整改措施,包括全面下线“特牌”“金牌”独家合作模式、下线“AI生意助手”(原调价助手)功能、取消不合理的流量安排、优化平台规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