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南大学回应称暑假后启动调查,是否违反教育部规定?
2026年7月24日,中南大学工作人员回应硕士论文13页大面积雷同举报称“暑假结束再受理”,该表态被法律人士和舆论指出与教育部令第40号中“及时受理”的规定相悖,涉嫌程序性违规。
一、事件基本事实
举报指向:中南大学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2002届硕士费某某的学位论文《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研究》,被指与赵国忠教授2001年刊发于《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的论文存在13页文字、案例、数据大面积雷同,且未列入参考文献。
校方回应:2026年7月24日,中南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举报电话值班工作人员表示,举报将由商学院具体受理,但因正值暑假,暂无工作人员对接,需等到暑期结束恢复上班后再正式受理。
二、教育部规定对照
教育部令第40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明确要求:“高等学校应当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受理社会组织、个人对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举报;有条件的,可以设立专门岗位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学术诚信和不端行为举报相关事宜的咨询、受理、调查等工作。”
该办法同时规定:“高等学校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应当依据职权,主动进行调查处理。高等学校受理机构认为举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受理决定。”
2025年1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第三十七条亦规定,学位论文被认定为存在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授予单位应撤销学位。
三、校方回应与规定冲突点分析
1. “暑假暂停受理”缺乏法律豁免依据
教育部令第40号并未设置“寒暑假暂停受理”的例外条款,学校内部管理规定不得与上位规章抵触。
法律人士指出,以“暑期无工作人员对接”为由延后受理,在法律和效率原则上都难以站住脚,可能被认定为消极应对。
2. “及时受理”原则被实质突破
举报线索清晰、媒体已公开报道,满足“主动调查处理”的触发条件。
延后数周至暑期结束,不符合“及时作出受理决定”的时限要求,可能使证据固定、当事人沟通等关键环节受损。
3. 学术不端终身追责制度不因放假搁置
尽管论文完成于24年前,但学术不端追责无时效限制,核查不应因行政放假而暂停。
高校可采取线上先行固定证据、启动初步核验等过渡措施,而非简单搁置。
四、舆论争议焦点
媒体与公众普遍认为“师生有暑假,查处学术不端无假期”,强调学术诚信监管不应存在空档期。
部分声音指出,校方回应易被理解为对举报的消极敷衍,可能损害高校学术公信力。
也有观点认为应“老人老办法”,但多数意见坚持程序正义不能因时间或假期打折。
五、建议与合规方向
学校应立即启动前置核查程序,指派临时工作组或线上受理通道,避免舆情进一步发酵。
依据教育部令第40号及《学位法》,在假期结束前完成受理决定,开学后迅速进入实质调查。
主动公开核查进展与时间表,以透明化处置回应公众关切,维护学术公正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