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空抛物未成年,家长和物业谁负主责?民法典1254条+2026新规一文说清责任链
事件直击:太原小区两孩童高空抛物,物业锁定住户并报警
2026年7月22日,山西太原某小区出现惊险一幕:两名孩童从高层向楼下陆续抛掷桌子、纸盒、拖鞋、玩具挖掘机等物品,目击者称当时站在楼下差点被砸到,孩子扔完后还趴在窗户上向下张望。[1][2][3]涉事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回应,已通过排查锁定具体住户并报警处理,被扔下的物品由保洁人员收走并移交派出所。值得庆幸的是,此次高空抛物未造成人员受伤。[1]
类似事件并非孤例:2026年7月昆明东旭郡城小区,3名独自在家的儿童从16楼抛下枕头、作业本、衣裤等杂物,民警到场后通知监护并批评教育。[5]海南海口一小区近一年仅业主群爆料的高空坠物事件就达12起,涵盖玩具、苹果、可乐、金属铁架等。[6]这些案例共同指向一个核心问题:当“熊孩子”高空抛物时,家长和物业究竟该谁担责?
一、家长责任:监护人是第一责任主体,民法典明确规定
1. 民事赔偿责任由监护人全额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8][9]这意味着,无论孩子年龄大小,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必须为孩子的抛物行为“买单”,承担对受害方的经济损失赔偿。
2. 行政与教育责任同样不可推卸
如果未成年人达到行政责任年龄(14周岁),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即使未达到,公安机关也会对其监护人进行训诫。2022年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父母失职时有关部门可对其训诫并要求履行监护职责。[10]在太原事件中,物业已约谈家长,警方也介入处理。[1]
3. 监护责任不分“是否在场”
家长不能以“当时不在家”“孩子自己不懂事”为由推脱责任。法律上,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监管义务是持续的、不可转移的。正如法律人士指出,高空抛物不仅不文明,更涉嫌违法犯罪,家长必须从小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杜绝此类行为。[11]
二、物业责任: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定边界与司法实践
1. 民法典明确物业的安全保障义务
《民法典》第1254条第2款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的发生;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12][13]这一条款将物业的安全管理责任从“事后处置”前移至“事前预防”。
2. 司法实践中的责任认定标准
法院在认定物业责任时,主要考察以下几点:
- 是否在小区内做好禁止高空抛物的宣传提示[13][14]
- 是否安装了有效的监控设备来追溯抛物行为[15]
- 是否对已发生的抛物事件及时处理、向有关部门报告[13][16]
- 是否存在明知风险却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过错[14]
在山东高法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张先生车辆被高空抛物砸坏,因物业未设置警示标志、未安装监控,被法院判决承担20%的赔偿责任。[15]在湖北陈女士辣椒苗被砸断案中,法院认定业委会因监控存在盲区、安全管理不到位,判决全体业主共同赔偿1元,明确了“管理责任不可推卸”的导向。[17][18]
3. 物业责任不是“甩锅”给业主
需要强调的是,确定物业为责任主体,并不是把高空抛物责任简单转嫁到物业身上,而是因为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间接的原因力,应根据过错程度和原因力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具体侵权人确定后,已承担责任的物业有权向侵权人追偿。[14][16]
三、主责认定:家长为首要,物业为补充,法律链条已闭合
1. 法律层面的责任排序
| 责任主体 | 法律依据 | 适用条件 | 操作步骤 | 常见误区 | 注意事项 |
|---|---|---|---|---|---|
| 直接侵权人(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 | 《民法典》第1254条、第1188条 | 未成年人实施抛物行为 | 受害人向监护人主张赔偿;公安机关可训诫监护人 | “孩子小不用赔”❌ 监护人必须承担民事赔偿 | 监护人不能以“不知情”免责 |
| 物业公司 | 《民法典》第1254条第2款 | 物业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 | 受害人可向法院起诉物业要求补充赔偿 | “物业只负责打扫”❌ 安保义务是法定责任 | 物业赔偿后有权向实际侵权人追偿 |
|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 《民法典》第1254条第1款 | 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 | 由可能加害的住户共同给予补偿(除能证明自己无责外) | “不是我扔的凭什么赔”❌ 法律推定连带补偿 | 补偿后可向实际侵权人追偿 |
2. 实践中两者责任的协同
家长与物业的责任并非“二选一”的对立关系,而是共同构成高空抛物治理的完整链条。家长负责管好孩子、教育孩子;物业负责管好环境、做好预防。任何一方的缺位都会导致安全漏洞。正如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法律政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兵所说,在预防并制止高空抛物方面,物业服务企业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13]
3. 最新立法强化了全方位约束
2026年1月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明确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险的,无论是否造成后果,均属违法,可处拘留或罚款。[13][18]这意味着高空抛物的法律约束已形成“民事—行政—刑事”全流程体系,家长和物业都不能心存侥幸。
四、建设性视角:如何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1. 对家长的建议
- 从小对孩子进行高空抛物危害的直观教育,如用实验演示物体从高处落下的冲击力[11]
- 切勿让孩子独自在家,特别是低龄儿童,防止因好奇或“怕被发现”而抛物[5][19]
- 关注孩子的行为习惯,及时纠正向楼下扔东西的苗头
2. 对物业的建议
- 安装高清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覆盖公共区域和外墙,注意不拍摄住户室内[15]
- 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通过公示栏、电梯广告、小喇叭等形式告知居民高空抛物的法律后果[13][14]
- 接到业主投诉后及时响应、留存证据,配合公安机关调查[14][6]
- 对楼道、阳台等易发生抛物的区域加强日常巡检[13]
3. 对社区的倡议
高空抛物的根治,需要业主组织、物业管理、日常监管以及居民安全意识的综合提升。全体居民都应自觉敬畏法律、尊重生命,坚决杜绝高空抛物,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14][16][13]
五、常见问题解答(QA)
Q1:孩子高空抛物没有砸到人,家长还需要赔偿吗?
需要。根据2026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高空抛物即使未造成实际损害,只要具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危险,即属违法,监护人可能面临行政拘留或罚款;同时如果造成财产损失(如砸坏车辆、花盆等),监护人也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3][18]
Q2:物业没有装高空摄像头,出事了一定要赔吗?
不一定全赔,但大概率要承担部分责任。法院会综合考察物业是否履行了宣传提示、日常巡检、及时响应等义务。如果物业完全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通常会被判决承担10%~20%的补充赔偿责任;如果物业已尽到合理义务,则可能免责。[15][14]
Q3:找不到具体扔东西的人,谁来赔?
根据《民法典》第1254条,首先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即该楼栋除能证明自己无责外的所有住户)共同给予补偿;同时,物业如果未尽安保义务,也需承担相应责任。2026年湖北陈女士辣椒苗案正是这种情形,法院判决全体业主共同赔偿1元,并要求业委会整改监控。[17][18]
总结:高空抛物,家长是第一责任人,物业是补充责任人,法律链条已经完整闭合。无论是“熊孩子”还是“不作为物业”,都逃不过法律的追责。守护头顶安全,需要家校社协同发力,从源头切断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