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女员工怀孕被辞退,法院判赔8万
上海上班的女员工怀孕后不能被随意辞退,即使入职前签署了“怀孕自动离职”协议,该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属于无效行为,劳动者有权依法维权并获得赔偿,近期上海浦东法院就调解了一起相关案件,涉事公司最终向女员工支付了8万元补偿金。
一、法律对孕期女员工的保护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员工存在严重违纪等法定情形。所谓的“怀孕自动离职”协议或承诺,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自始至终不具备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同时强调,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试图以提前签署空白文件来规避用工责任的做法,均不被法律认可。
二、具体案例:上海企业的违规操作与法院判决
近期,上海一家企业要求女员工入职前预先签署离职申请,并承诺怀孕后自动离职。方女士于2025年1月1日入职该公司,不久后怀孕,6月9日告知公司。仅三天后,公司便通知她“辞职申请已获批”,并出示了一张带有她签名的离职申请照片。方女士表示,这份文件是其在关联公司工作时,被老板要求提前签署的空白文件,并非真实离职意愿。
案件经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法官发现争议焦点在于离职申请的签署时间,而该事实难以通过现有证据直接查明。最终,法院组织双方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当场向方女士支付离职补偿金8万元,实现了案结事了。
三、女员工遭遇类似情况时的维权路径
固定关键证据: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与公司沟通的录音或文字截图、带有签名的任何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拨打12333或前往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企业违法用工行为。
申请劳动仲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寻求司法救济: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本案所示,即使离职申请签署时间难以鉴定,法官也会基于公平原则组织调解,劳动者不必因举证困难而放弃维权。
四、给劳动者的重要提醒
入职时仔细核对文件:对未填写完整内容的离职申请、空白审批表等材料,应直接拒绝签署,或留存好相关证据。
签字必须留痕:任何签字文件都应标清日期、用途和背景,避免签署空白文书。
孕期被辞退≠只能走人:法律明确禁止以“怀孕自动离职”等条款辞退女员工,劳动者完全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