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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试工讨薪遭羞辱后续:劳动监察已介入,厂方道歉仍无效

江西赣州女子试工一天讨薪遭厂方回怼“只值一块钱一小时”事件持续发酵,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厂方承认言辞不当并批评教育了涉事管理人员,经营者则否认开办该厂。

一、事件回顾:试工一日讨薪遭言语羞辱

江西赣州龙南市一名女子应聘暑假工,仅试工一天后要求工厂结算工资,与厂方管理人员发生争执。

该女子在龙南创辉电子厂试工一天后,因难以适应工作决定离职,随后向厂方索要当日劳动报酬。

厂方管理人员现场态度强硬,从最初表示“两块钱一小时”改口为“一块钱一小时”,并针对女子直言“你只值一块钱一小时”。

当女子要求提供证据时,对方不仅拒绝支付,还反呛:“你有什么证据在这里上过班?你现在去告我。”

视频记录显示,现场工作人员还提出要核查产品是否有损坏,声称有损坏将要求女子赔偿。

二、厂方回应:承认约定在先,管理人员言辞不妥

涉事工厂负责人事后向媒体解释事件经过,对争议焦点作出回应。

负责人表示,双方事先约定“试工三天期满才结算薪资”,该女子仅上岗一日,未能产生实际效益,因此拒绝结算报酬。

负责人同时承认,管理人员的现场言辞确实存在不当之处,已对当事人作出批评教育。

该负责人还表示,事件引发网络广泛关注后,自身遭遇了大量网络辱骂,已经录音并向警方报警。

三、劳动监察介入:时薪一元明显不合理,正调查处置

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后,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迅速响应,启动调查程序。

7月23日,龙南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向媒体确认,已关注到相关网传视频,相关领导已前往涉事工厂现场调查处置。

工作人员明确指出,厂方所称“试用期1元1小时”肯定是不合理的。

尽管涉事女工疑为暑假工,工作人员坦言“暑假工不属于劳动法的范围”,但领导仍按程序前往现场处理。

截至目前,劳动监察部门尚未找到发布视频的女工,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四、争议焦点:经营者否认开办工厂

事件中还出现了一个令人费解的细节,增加了调查的复杂性。

天眼查信息显示,江西省龙南市创辉电子厂的经营者为邹某某,企业成立于2013年3月27日,经营范围包括音响设备制造与销售等。

然而,记者联系到该企业的登记经营者邹某某时,对方却否认自己开办电子厂,自称“是开烟酒店的”。

工商登记信息可查,但经营者本人却否认与涉事工厂有关联,这一矛盾点有待监管部门进一步核实。

五、公共视角:试工期薪资权益的认知探讨

这起纠纷不仅是一起个案,更折射出基层用工中对试工期劳动报酬认知的普遍性问题。

多数网友认为,只要提供了实际劳动,无论时间长短,用人单位都应支付相应报酬,“不能好处全由用工单位享受”。

涉事厂方以“未产生效益”为由拒绝支付,与“劳动即应获酬”的基本法理存在明显冲突。

劳动监察部门的及时介入,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也为类似纠纷的处置提供了参考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