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国收养的子女如何合法查找亲生父母?
近期,被瑞典夫妇收养23年的安徽女孩高健泉在养父母全程陪同下回国认亲,DNA比对成功并与亲生父母团圆,这一案例为跨国收养子女合法查找亲生父母提供了清晰的实践参考与法律路径。
一、核心案例:高健泉认亲的全流程启示
1. 基本背景
高健泉2003年4月2日生于安徽怀远,出生后因家境贫寒被接生婆抱走并遗弃于江苏高邮,4天后被警方送入福利院。
一岁时被瑞典夫妇收养,取名Lisa,远赴瑞典成长。
2026年7月,她在养父母支持下通过DNA比对成功找到安徽的亲生父母,7月25日将正式认亲。
2. 养父母的态度与关键作用
瑞典养父母全程陪同女儿回国寻亲,表示:“女儿一直在寻找亲生父母,我们很高兴她找到了。我们爱Lisa,希望她开心。”
他们的支持是跨国寻亲得以顺利推进的重要情感与资源保障。
二、跨国收养子女合法查找亲生父母的主要途径
根据现有法律实践与案例经验,合法查找途径可归纳为以下三类:
1. 向公安机关求助
公安机关负有查找被遗弃人员亲属的法定职责,可调取当年档案、户籍信息、报案记录等。
案例中,高健泉正是通过DNA比对,由公安机关协助确认了血缘关系。
2. 利用DNA数据库与寻亲平台
现代DNA技术是跨国寻亲最精准的突破口。被收养人可向国内权威机构提交血样或唾液样本,与疑似亲生父母或亲属进行比对。
类似高健泉的案例中,DNA比对是法定确认亲缘关系的核心证据,其过程受《民法典》等法律保护。
3. 委托媒体或专业寻亲机构
正规媒体发布寻亲信息可以扩大传播范围,吸引知情者提供线索。
需注意选择有资质的机构,避免陷入非法中介或诈骗(如搜索结果中提到的留学中介诈骗案提醒了选择正规渠道的重要性)。
三、法律框架与权利保障
1. 合法收养后的亲子关系变更
根据《民法典》第1111条,自合法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养子女对亲生父母不再负有赡养义务。
这意味着跨国被收养人若已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其身份关系受中国法律与居住国法律的双重保护。
2. 查找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追诉时效问题
若当年涉及遗弃或非法送养,亲生父母可能面临刑事追责,但遗弃罪追诉时效为五年,超过时效则难以追究刑事责任。
但如果是非法贩卖,则拐卖儿童罪的追诉时效更长,且可能属于继续犯。不过根据写作规则,本文不渲染犯罪细节,仅提示合法途径。
3. 收养后生父母能否要回孩子
合法收养关系一旦成立,生父母无权随意撤销。山东曾有一案例,养父合法收养孩子11年后生父母要求带走,法律支持养父母追偿抚养费,但以儿童最大利益为优先。
跨国收养中,这一原则同样适用,尤其当收养关系已稳定多年后,法院通常不会支持改变孩子成长环境。
四、寻亲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与建设性建议
1. 情感准备与心理支持
寻亲可能触发复杂的情绪,如对遗弃原因的追问、身份认同困扰等。高健泉回应“很高兴见到你们”,体现了一种积极接纳的态度。
建议在专业心理咨询师或养父母陪伴下进行,避免单方面冲动决策。
2. 防范非法中介与诈骗
网络上存在利用寻亲者急切心理的诈骗行为。选择正规机构,坚持对公转账,自主核对信息。
任何以“寻亲”为名要求预付大额费用的行为均需警惕。
3. 尊重现行法律与收养制度
中国已于2024年停止新的国际收养申请,但已完成的收养关系不受影响。
跨国被收养人回国寻亲应主动配合中国司法行政部门的流程,如向福利院调取原始档案、由公安机关进行DNA比对等。
五、结语:寻亲是寻根,更是对生命完整的追寻
高健泉的案例表明,即使在跨国收养23年后,通过合法渠道与亲生父母相认是完全可能的。瑞典养父母的无私支持、中国公安机关与DNA技术的配合,共同搭建了一条温暖而合规的寻亲之路。对于每一位渴望了解自身身世的跨国被收养人而言,最稳妥的路径始终是:在养父母知情同意的前提下,通过官方DNA比对、公安机关协助、媒体公益传播三个支点逐步推进,既尊重法律,也珍惜当下已建立的家庭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