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杯藏活鱼入境被查,两条竟是未知外来物种!
一、事件经过:保温杯里藏活鱼,行为异常引注意
2026年7月22日至23日,深圳罗湖海关关员在对进境旅客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男性旅客进入海关监管区未主动申报,全程低头摆弄手机,并有意向远离关员的一侧移动。关员立即对其进行拦截检查,在该旅客携带的蓝色保温杯内发现浸泡于水中的活鱼2条,红色保温杯内发现活鱼1条,共计3条。
二、鉴定结果:两条为外来物种,属首次发现记录
经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鉴定,上述活体鱼分别为荒贺式长鲈1条、兰氏长鲈2条。其中,兰氏长鲈在内地没有发生记录,属于外来物种。这意味着该物种一旦进入国内水域,可能因缺乏天敌而快速繁殖,对本土生态系统构成潜在威胁。
三、为何“保温杯藏鱼”难逃法眼
海关关员经过专业训练,对旅客的肢体语言和神态高度敏感。该旅客全程低头玩手机、刻意远离检查通道,这种反常举动直接触发了拦截检查。此外,活鱼在水中游动会产生晃动,保温杯内装液体时重量分布与普通物品不同,在X光机扫描或人工开箱查验时,水的密度、鱼的形态都会留下明显痕迹。近年来,利用保温杯、保温壶甚至身体隐蔽部位藏匿活鱼的案件频发,海关对此类手法的警惕性极高。
四、法律“红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外来物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禁止携带、寄递活体动植物进境。违反规定的,海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旦查获,活体动物将被依法销毁或移交专业机构处理,当事人还将面临罚款;若涉及濒危物种或造成严重后果,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五、外来物种的生态危害不容小觑
私自携带的境外活鱼可能携带本土水域没有的寄生虫或病菌,一旦在饲养过程中出现鱼缸漏水、随意放生等情况,很容易打破本地水域原有的生物链。外来物种缺少天敌,会抢夺本土鱼类食物与生存空间,长期下去会造成本土特有鱼种数量锐减,这种生态损害往往难以修复。例如,清道夫等外来鱼类一旦在野外泛滥,会大量啃食水草、吞食其他鱼类的鱼卵和鱼苗,甚至影响河堤安全。
六、常见误区与正确做法
1. 常见误区
“少量自用观赏就能通融”:活体鱼类本身就不允许个人私自携带入境,不存在“少量自用观赏就能通融”的说法。
“只要不流入野外就没有风险”:境外活鱼身上可能携带本土没有的病原体,饲养过程中的逃逸或弃养同样可能引发生态问题。
“侥幸心理能蒙混过关”:海关和安检部门拥有成熟的查验手段,通过日常容器夹带活体动植物进境不仅无法蒙混过关,还会面临严厉处罚。
2. 正确做法
如需引进境外观赏鱼或其他活体动物,必须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完成官方检疫审批流程,并通过正规渠道合规引进。
出境进境时,自觉主动向海关申报携带物,配合检疫监管。
若已饲养外来物种,切勿随意放生;可联系当地农业农村或林业部门妥善处理。
七、案例警示与公众责任
近年来,海关屡次查获利用水杯、裙底、行李箱等夹带活体生物入境案件。例如,有旅客在裙内藏匿58只活体乌龟入境被查,也有旅客走私大量清道夫活鱼面临法律制裁。这些案例表明,生物安全防线需要每一位出入境旅客共同守护。海关提醒:自觉遵守检疫规定,不私自藏匿活体动植物,既是对自身负责,也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