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餐饮行业收取餐具费普遍吗?消费者能否拒绝?
针对“烧烤店8人就餐被收22套餐具费”事件,公众普遍质疑此类收费的普遍性与合理性,法律专家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均明确指出,餐饮经营者无权强制收取未提前明示的餐具费、餐位费等类似费用,消费者完全有权拒绝并维权。
一、事件回放:5次账单4次出错,餐具费成导火索
2026年7月22日,陕西西安的王女士与7位亲友(共8人)在哈力家烧烤店就餐,结账时发现账单存在严重问题。明明只有8人用餐,账单上却列了22套餐具费。 随后店家重新核算,前前后后共打出5次账单,其中4次都存在多收钱款问题,不仅重复计费,还凭空出现了未点过的菜品,前后总差额接近150元,直到第五次才把账算对。 面对质疑,门店工作人员回应称是“新来的服务员不熟悉团购核销规则”导致一系列计费错误。 王女士表示,个别失误尚可理解,但连续多次出错让她难以接受,质疑商家存在故意多收费行为。
二、餐饮行业收取餐具费普遍吗?已成“惯性操作”
从多个案例来看,收取餐具费、餐位费在餐饮行业确实普遍存在,甚至被不少商家视为行规或惯例。
1. 案例一:8人被收15人餐位费
2026年7月8日,江苏常州。李先生在饭店就餐结账时发现,8个人的餐位费被按15人收取,小份兔肉也按大份标准计费,一共多收了98元。 饭店老板回应称是临时聘用的钟点工操作不熟练导致系统加单,并表示愿意全额退款,但遭对方拒绝。
2. 案例二:餐位费成行业“惯性操作”
据2026年3月报道,成都部分餐厅的餐位费每人收2元至10元不等,且多为强制收取。有消费者反映,6人在一家餐厅吃饭,光餐位费就收了48元,比一道菜还贵。 消费者刘女士在一家泰国菜餐厅结账时发现每人被收8元餐位费,服务员态度强硬,称“店规就是如此”,直到她表示要拨打12315投诉,对方才不情愿地退了钱。
3. 案例三:9人用餐多要3个碗,被收12人餐位费
2026年6月1日,四川自贡。赵女士一行9人去吃夜宵,给孩子点了一份炒饭并向店家要了3个碗分饭。店员直接送来包装好的收费碗,但未提前告知需要收费。结账时,店家按12个人收取餐位费,让赵女士觉得极不合理。她认为,店里明明备有免费餐具,却偏拿收费的碗给顾客且不提前说明,这种“闷声收费”的做法很不地道。
三、消费者能否拒绝?法律赋权,消费者有权说“不”
针对“餐具费”“餐位费”的合法性,法律和市场监管部门已有明确态度。
1. 法律依据:强制收取餐具费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因此,如果商家在消费者点餐前或就餐前未主动、醒目地告知餐具费、餐位费需要另行收费,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已产生的此类费用。
2. 律师解读:维权不是斤斤计较,而是让消费回归公平
四川皓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勇认为,餐位费已成餐饮行业的“惯性操作”,大多数消费者因金额小不愿计较,请客时更不便理论。他建议消费者“主动问、仔细看、不将就”,有效避免“餐位费陷阱”。 另有法律观点指出,如果商家未提前告知而将“强制收费餐具”提供给顾客,甚至标注“收费餐具”但未主动说明,顾客可要求退还费用。
3. 消费者实操指南:三步应对不合理收费
付款前核对账单:养成结账时逐项核对小票的习惯。 如果发现被收了未提前告知的餐具费或餐位费,应当场提出异议,要求剔除该项费用。
保留票据并记录证据:一旦发生争议,拍照留存账单小票、店内价目表照片或视频,为后续维权保留关键凭证。
坚决拨打投诉电话:若商家拒绝退款或态度强硬,可明确告知将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从已有案例看,这一招往往立竿见影,商家会迅速退费。
四、账单错误频发:技术“甩锅”能否服众?
在西安哈力家烧烤店事件中,店家前后出具5次账单,4次多收了钱,前后总差额近150元。 类似的多收费、错误计费现象并不少见。常州饭店老板解释为“临时聘用的钟点工操作不熟练系统加单”,西安门店则归因于“新人不熟悉团购核销规则”。
消费者普遍认为,一次失误尚可谅解,但多次重复出错很难用“新人”二字简单蒙混过关。 这背后暴露出部分餐饮企业在收银培训、内部审核机制上的严重缺失。从重庆某餐馆“反向抹零”多收6毛被认定违法,到各地类似的“多收一元餐具费”纠纷,都说明这类行为只要存在,就可以依法维权。
五、给消费者的核心提醒:别让“小钱”助长“潜规则”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价格法》,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 账单中的未明示收费,消费者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不”。- 在外出就餐时,养成立即核对小票的习惯,既是保护自己的钱袋子,也是在向整个行业传递“消费必须透明”的信号。- 如果金额虽然不大,但商家明显违规,应通过合法渠道投诉举报。这不仅能为自己讨回公道,也能从根本上倒逼行业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