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烧烤店收22套餐具费是否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事件核心事实
1. 消费过程与收费异常
王女士携7位亲友共8人在西安哈力家烧烤店用餐,结账时账单显示22套餐具费用。
店家前后共出具5次账单,其中4次存在多收费问题,包括未点菜品被列入、菜品重复计费,前后差价累计约150元。
第5次账单才核算准确,王女士质疑店家存在故意多收费行为。
2. 店家回应
门店工作人员解释,结账服务员为新进员工,对团购核销规则不熟悉导致计费错误。
多位网友认为,连续5次出错4次,“新人失误”的说法难以令人信服,怀疑属于管理漏洞或有意为之。
二、法律分析:是否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 违反明码标价与价格公平原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明确,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本案中,餐具费并未在菜单或入口处明确标示22套的计费标准,且实际收费远高于实际使用数量(8人却收22套),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2. 构成价格欺诈的风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若店家在明知实际餐具使用量远低于22套的情况下,仍反复多收费用(5次账单4次出错),可能被认定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导消费者多付价款,从而构成消费欺诈。
类似案例:江苏常州一饭店因8人就餐收取15人餐位费,同样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规,并依法处理。
3. “新人操作失误”的法律效力
店家以“新人不熟悉规则”作为免责理由,在法律上难以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对其雇员在经营过程中的行为承担责任。
经营者有义务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收银系统操作正确、账单准确无误。多次出错说明店家在人员培训或系统设置上存在管理疏忽,不能因此免除其违法收费的责任。
三、消费者维权路径与建议
1. 现场应对措施
结账时仔细核对小票,特别注意餐具费、纸巾费、茶位费等不起眼的附加项目。
发现多收应立即要求重新核算,保留原始账单、付款凭证、现场录音或录像作为证据。
若店家拒绝更正,可直接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2. 事后索赔依据
商家未提前告知或强制收取餐具费,消费者可要求退还多收款项。
如果证明存在欺诈意图,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退一赔三”,最低赔偿500元。
参考“反向抹零”等类似案例,市场监管部门已明确此类行为属于价外加价违法,并开出罚单及责令赔偿。
3. 公共监督与行业自律
多次账单出错事件经网络曝光后,大量网友呼吁商家诚信经营、明码标价。
餐饮行业协会可加强自律,推广电子菜单实时显示费用明细,减少人工计算错误。
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提升,也是倒逼行业规范的重要力量。
四、建设性总结
西安烧烤店8人收22套餐具费事件,暴露出部分餐饮商户在收费透明度和员工管理上的不足,但其核心并非简单个案,而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的直接挑战。
无论店家是“疏忽”还是“有意”,多次出错并多收近150元的行为,均已触碰法律红线,消费者有权主张退款并追究相应责任。
外出就餐时,养成核对账单的习惯;遇到不合理的收费,保留证据及时投诉。只有消费者积极维权、监管部门严格执法、商家主动规范,才能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