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日新闻视点
餐具费强制收违法!已付可带走
一、法律定性:强制收取餐具费涉嫌违法
提供免费合格餐具是餐饮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清洗消毒成本已包含在菜品售价内,不得拆分重复收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明确,经营者不得以店规、口头约定等格式条款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负担或变相强制消费,此类约定法律上无效。
多地法规(如河北、江苏)明确:餐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餐位费、消毒餐具费,未事先明示告知的不得收费,且使用收费餐具时必须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选择。
二、合规收费的前提条件
明码标价:商家必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或通过服务人员提前主动告知餐具收费标准。
提供免费替代选项:消费者有权拒绝收费餐具,要求使用店家提供的免费消毒餐具。
尊重自主选择权:不能将收费餐具设为默认选项,或只有收费餐具一种选择。
三、消费者的权利范围
拒付权:商家未提前明示或强制捆绑收费,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该项费用。
维权途径:留存小票、菜单、支付记录等证据,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拨打12315)投诉举报。
餐具所有权:若支付了餐具费(尤其是一次性密封餐具包),消费者理论上拥有对餐具的所有权,可以将其带走。
四、近期典型案例警示
西安8人烧烤事件:2026年7月,西安一家名为“哈力家”的烧烤店,8人就餐账单上竟出现22套餐具费,且连续5次账单4次多收,前后差额近150元。店方以“新人操作失误”解释,但消费者难以接受并已引发广泛舆论质疑。
维权提醒:外出就餐结账时,务必逐条核对账单,特别留意餐具费、纸巾费、味碟费等小额附加项目,发现异常当场指出并拒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