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角镜
8小时前来自 职场看点

试工1天索薪被怼“只值1元”,女子维权引热议

一、事件经过与核心争议

事件起因

一名女子在江西龙南创辉电子厂试工一天后,因工作强度与入职介绍不符决定不再到岗,随后向厂方要求结算当日工资。厂方管理人员当面回怼“只值一块钱一小时”,并称“你去告我”,争执视频被上传网络后迅速发酵。

厂方回应

涉事工厂负责人解释,双方事前约定试工三天期满才结算薪资,女子仅上岗一天未能产生效益,故拒绝支付。负责人同时承认管理人员言辞不当,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称自身遭遇大量网络辱骂,已录音报警。

劳动监察介入

龙南市劳动监察大队7月23日回应称,相关领导已前往现场调查,厂方“试用期1元1小时”的说法肯定不合理。工作人员同时提及“暑假工不属于劳动法范围”,但强调仍会依法处置。

二、法律视角:试工期薪资的界定

按劳取酬是基本原则

根据《劳动法》规定,只要劳动者实际提供了劳动,无论工作时长、是否处于试工期,用人单位均须按同工同酬标准结算报酬,企业自行制定的“干一天不给工资”属无效条款。

劳动者维权凭证

上班打卡记录、工作排班表、聊天记录、监控视频等均可作为证明劳动事实的证据。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无薪试岗违法

无论是“试岗期”还是“试用期”,法律上不存在无薪试岗的说法。即使只工作一小时,也应获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折算的时薪。

三、实用建议:求职者如何避免“试工白干”

面试时明确薪资结算规则,包括试工期是否有薪资、标准如何,并要求写入书面材料或保留聊天记录。

入职当天主动记录上下班时间、工作内容,保存打卡截图或工作群消息。

遭遇欠薪时,优先通过“全国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或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拨打12333人社热线。

不要因金额小或怕麻烦放弃维权,每一次坚持都是对合法用工秩序的推动。

四、事件启示:构建规范用工环境

  • 角色
  • 责任与行动方向
  • 用工单位应制定明确的试工期薪资制度并提前告知,避免使用“无薪试岗”等违法条款;管理人员应提升法治意识和沟通素养。
  • 求职者增强法律意识,主动了解自身权益,遇到不合理对待时保留证据并依法维权。
  • 监管机构加强基层用工检查,对违法薪资条款及时纠正,并为暑期工等灵活用工群体提供更清晰的权益保障指引。

五、舆论焦点与后续进展

网络讨论方向

多数网友认为“只要劳动就应得报酬”,批评厂方“一元时薪”不仅违法且侮辱人格;也有声音指出企业培训成本不应由劳动者承担。

最新状态

截至7月24日,劳动监察部门仍在调查中,涉事女工暂未找到。厂方登记的经营者邹某某对媒体称“自己是开烟酒店的,没开电子厂”,此事是否涉及工商登记异常,仍有待核实。

正向意义

此事件促使更多求职者关注试工期权益,也提醒企业方:用工规则若存在法律漏洞,不仅面临监管处罚,还会因舆论反噬损害声誉。理性、依法处理劳资纠纷,才是共赢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