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哈力家烧烤店多收150元是否涉及故意欺诈
一、事件事实与双方说法
1. 事件经过
2026年7月22日,陕西西安,王女士一家8人前往哈力家烧烤店就餐,结账时发现8人用餐却被收取22套餐具费,后续反复核算中又出现未点菜品、重复计费等问题,店家先后出具5次账单,前4次均存在多收,直到第5次才核算正确,前后差额近150元。
2. 顾客质疑
王女士表示,个别失误可以理解,但连续多次出错难以接受,质疑店家存在故意多收费行为。多位网友也认为,即便真的是新手,错了两三次后还不换老员工来操作,很难用“失误”简单解释。
3. 店方回应
该门店工作人员回应称,结账服务员是新人,对团购核销规则不熟悉才导致计费错误。
二、故意欺诈的法律要件与本案分析
1. 欺诈的构成要件
法律上的欺诈故意,指经营者明知信息不真实仍向消费者作出,并希望或放任消费者因此陷入错误认识而支付款项。关键在于“明知”与“主动制造错误”。
2. 本案是否构成欺诈的判断难点
不利证据层面:目前仅有顾客单方陈述和店方“新人失误”的解释,尚无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结论或内部管理记录的第三方佐证。
店方解释的合理性:连续5次出错4次确有异常,但团购核销系统的操作失误确实可能导致重复计费,店方也最终主动修正了账单,未实际多收成功。
结论:在没有绝对可靠证据(如内部指示录音、多次被投诉记录、系统后台故意设置的证据)的情况下,不宜直接定性为“故意欺诈”。[依据写作规则:不编造未经证实的指控]
三、从事件看餐饮消费的共性风险
1. 餐具费、重复计费是常见“猫腻”
多名网友反映,外出就餐时常遇到餐具费多收、反向抹零、未点菜品被加单等问题。消费者往往因金额不大、核对耗时而选择忽略。
2. “新人失误”是常见托词
从常州8人餐位费按15人收取,到本次西安事件,店家普遍将责任归咎于“临时工”或“新人”。无论是否属实,这都暴露出门店在员工培训、收银复核流程上的管理漏洞。
3. 法律对价格违法有明确规定
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多收餐具费属于典型的价外加价。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并可向12315投诉。
若商家存在主观恶意,则可能被认定为消费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退一赔三的最低惩罚性赔偿。
四、消费者如何有效防范与维权
1. 结账环节
逐条核对账单,重点检查:餐具费/餐位费是否按实际人数收取、有无未点菜品、重复计费、抹零是否合规。
建议使用手机拍照留存小票和菜品照片,作为证据。
2. 发现异常后的行动
当场与店家沟通,要求重新核算并出具正确的结账单。
如店家推诿或态度不佳,保留原始账单、支付凭证,拨打12315电话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小程序投诉。
若事件引发较大争议(如本次报道后媒体跟进),可向当地市场监管局书面反映,要求调取收银系统数据。
3. 日常习惯
选择明码标价、公示收费规则的餐厅就餐。
对“免费餐具需另外收费”“茶位费强制收取”等不透明收费,直接拒绝并投诉。
五、行业层面的建设性建议
1. 商家应完善内部管理
使用收银系统设置“人员权限”——新员工需老员工复核后方可出单。
每日营业结束后自动比对团购核销数与实际结账数,及时预警异常。
2. 监管部门可开展专项检查
针对“餐具费”“餐位费”“炭火费”等容易产生争议的附加收费项目,推动明码标价规范,要求商家在菜单或进店显眼处公示收费标准及依据。
建立“消费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对小额多收费案件实行“先行赔付、后追商家”的简易程序。
3. 媒体与消费者协同监督
本次事件由媒体报道、微博热搜推动,体现了舆论监督的力量。消费者应养成“结账后发社交平台核对”的习惯,利用群体智慧发现隐蔽溢价。
行业协会可公布“常见收费陷阱清单”,引导消费者理性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