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街巷巡游记
官方回应11.6元车费被收12元:长春出租车四舍五入政策是否合理?
2024年5月30日,吉林长春一名乘客乘坐出租车,计价器显示车费11.6元,司机要求收取12元,称长春出租车实行四舍五入计费。双方争执视频在网络传播后,吉林省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于5月31日回应,确认该计费方式依据当地文件合规。
官方回应
依据长发改收费联【2019】465号文件规定:长春市出租车计价里程费按照四舍五入、以整元计费:
- 金额11.4元及以下,收取11元;
- 金额11.6元(≥11.5元),按规则收取12元;
同时说明出租车打印发票金额一般也为整数。
网络争议焦点
- 支持方:该政策实施多年,兼顾现金时代找零难题,规则统一,11.4元也会向下舍,并非只向上加价;
- 反对方:当下主流为移动支付,可精确支付角分,老旧规则已经不合时宜,强制四舍五入损害乘客权益;
此外,不少法律观点提出:计价器显示金额为11.6元,乘客有权按显示金额付费,强制向上取整涉嫌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补充说明
该计费规则为长春市地方性出租车运价政策,国内绝大多数城市出租车按照计价器显示实价收取,不执行四舍五入取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