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发展企业/职业年金(第二支柱)、个人养老金及商业养老金融(第三支柱)?
随着“十五五”规划明确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我国正通过制度创新与市场协同,加速推动企业年金扩面、个人养老金提质及商业养老金融产品丰富,构建更加均衡可持续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一、第二支柱:企业(职业)年金扩围增效
1. 政策导向与覆盖目标
“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要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简化企业设立程序,推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
规划设定了企业(职业)年金基金规模超9万亿元的发展目标。
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全国已有18.66万户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参保职工3389.36万人,基金积累规模达4.28万亿元。
2. 制度优化与激励机制
2025年底,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出台“77号文”,围绕扩大覆盖范围这一核心,推动年金走向千企万户。
针对中小企业建立年金门槛较高的问题,政策鼓励通过集合计划降低参与成本。
探索第二支柱与第三支柱的联动机制,例如允许个人养老金与年金账户在一定条件下互通,提升资金使用的灵活性。
3. 创新实践与样本推广
以“川渝样本”为代表,通过制度创新做实“投资于人”,在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提升职工养老保障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
中国人寿等金融机构在年金管理领域发挥行业头雁作用,其管理总规模突破1.5万亿元,服务企业超5万家。
人社部明确“十五五”期间将持续简化企业年金设立程序,推动更多企业建立年金制度。
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与商业养老金融协同发展
1. 个人养老金制度深化
个人养老金制度已在2022年全面推开,“十五五”期间将稳妥实施并逐步提高缴费水平。
当前政策规定个人养老金每年最高可享受12000元税前扣除优惠,未来将探索提高这一上限。
截至2025年底,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推开,有效补齐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短板。
2. 产品供给与投资者保护
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可用于定期存款、基金、理财产品和商业保险等多种配置,满足不同风险偏好。
监管部门明确要求区分“个人养老金”与其他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并对相关产品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避免产品同质化与销售误导。
“十五五”规划强调“不断丰富产品”,提升个人养老金产品的“获得感”与“灵活性”。
3. 商业养老金融发展路径
商业养老金作为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限额、自己定”的特点,可满足更高层次的个性化养老储备需求。
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养老金融大文章,工商银行等大型银行聚焦养老机构建设、老年用品制造等领域提供全面金融解决方案。
业内专家建议,应将“商业养老金”与“个人养老金”在制度设计上有效衔接,共同做大第三支柱的规模与覆盖。
三、制度保障与未来展望
1. 制度协同与统筹规划
人社部提出“十五五”期间要织密网、建机制,推动一二三支柱权益一键通查、联动服务。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提高社保体系的整体性与协同性,优化制度安排,加强衔接联动。
全面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为新业态从业者参与多层次养老体系创造条件。
2. 资金安全与保值增值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制,专款专用,接受国家严格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企业年金投资资产净值达4.25万亿元,近3年累计收益率为11.31%,实现了长期稳健增值。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强调强制储蓄与长期投资理念,账户内的资金可自主配置于各类金融产品,追求稳健收益。
3. 多层次养老体系构建
第一支柱“保基本”、第二支柱“做补充”、第三支柱“增储备”的架构日渐清晰,三者互为支撑、协同发力。
随着基本养老金逐步提高,第二支柱与第三支柱的发展将为居民提供更充足的养老储备,实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晚退多得”的保障效果。
专家建议通过国资划转社保、财政补贴等方式进一步夯实多支柱体系的基础,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