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兴田案的相关新闻报道
2026年7月20日,康美药业发布公告,广州中院对该公司诉原实控人马兴田、许冬瑾夫妇等人的追偿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马兴田、许冬瑾向康美药业赔偿约13.96亿元,这笔钱将用于填补公司此前已垫付给5.2万名投资者的24.59亿元赔偿款。
一、案件溯源:A股史上最大财务造假案的追偿落槌
康美药业曾是中国资本市场首家市值突破千亿的医药上市公司,实控人马兴田夫妇也被市场称为“药王夫妇”。2018年底,康美药业自曝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随后证监会调查证实,2016年至2018年期间,该公司通过虚开和篡改增值税发票、伪造银行单据等方式,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7亿元、虚增营业收入275亿元、虚增利润39亿元,成为A股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财务造假案。
2021年11月,广州中院对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责令康美药业向52037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共计24.59亿元,马兴田、许冬瑾及多名高管、审计机构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全部或部分连带赔偿责任。这笔赔偿创下了中国资本市场民事赔偿的最高纪录。
二、公司先行赔付后启动追偿诉讼
康美药业在后续的破产重整程序中,通过“现金+以股抵债+信托受益权”的组合方式,于2021年底完成了对投资者的全部赔偿。公司完成赔付后,依法向造假链条上的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
2022年4月27日,康美药业向法院提交立案资料,正式向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以及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主张连带清偿责任。其中,诉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一案索赔约26.08亿元,诉正中珠江一案索赔约3.41亿元。
三、一审判决结果与各方责任划分
马兴田案于2024年3月立案、2025年5月开庭审理,正中珠江案经提级管辖后于2025年7月开庭。历时数年审理后,广州中院于2026年7月20日作出了一审判决。
1. 主要赔偿责任
法院判令马兴田、许冬瑾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康美药业赔偿139643.48万元(约13.96亿元)。
2. 补充清偿责任
原董秘邱锡伟在14171.17万元(约1.42亿元)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3. 审计机构责任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在14069.21万元(约1.41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并未全额支持康美药业的追偿诉求,26.08亿元的索赔金额中获判13.96亿元,约占原告诉请的53%。
四、判决的法律依据与司法意义
该案判赔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五条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赔偿责任的规定,明确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法定要求。
本案在证券民事赔偿司法实践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系首次对不同财务造假责任主体的内部责任分摊范围作出明确划分。法院通过确立实控人优先清偿顺位,改变了以往责任模糊、追责笼统的乱象,有助于压实上市公司实控人及审计机构的法定职责。
五、执行前景与公司现状
判决发布后,康美药业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案件目前按照司法程序推进”。需要指出的是,目前该案仍处在一审上诉期内,判决尚未正式生效。
1. 执行不确定性因素
考虑到马兴田方面此前在刑事及民事案件中表现出较强的上诉意愿,业内普遍认为此案大概率将进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程序。马兴田已于2021年因操纵证券市场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名下资产已大量查封处置。此外,正中珠江也已于2022年7月注销执业资质,不再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质。
2. 康美药业的经营恢复
康美药业于2021年启动破产重整程序,由广药集团、粤财产业投资基金等组成的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成为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权完成变更,通过债转股、现金清偿等方式化解了超过400亿元的债务负担。2022年7月,公司成功“摘帽”,股票简称由“ST康美”恢复为“康美药业”。
六、从追偿判决看资本市场治理进步
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及后续追偿的完整司法链条,在多个维度上体现了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积极进展。
1. 追责链条的闭环打通
从投资者集体诉讼获赔,到上市公司先行垫付通过破产重整完成赔偿,再到公司向造假主导者发起追偿诉讼,初步形成了“投资者索赔→公司赔付→向造假核心责任人追偿”的完整闭环。
2. 对市场违规行为的警示作用
该案以明确的司法判决表明了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关键少数”从严追责的态度,财务造假的代价已远不止行政处罚,责任人将面临巨额民事赔偿的实质性后果。
3. 上市公司治理底线的重申
从千亿市值中药龙头到实控人锒铛入狱、背上十多亿巨额赔偿,康美一案对所有上市公司及其管理者敲响了警钟:商业的根基必须构筑在真实的财务信息之上,任何虚假与违规行为最终都将面临法律的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