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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小时前来自 教育看点

早教托育机构的退费政策有哪些常见陷阱?

给孩子选早教托育机构时,退费政策中的“合同霸王条款”“虚高原价扣费”“责任主体推诿” 是家长最容易踩的三类陷阱,提前了解这些规则才能守住钱袋子。

陷阱一:合同埋下“霸王条款”

“概不退款”条款:部分机构在合同中直接写明“课程一经售出,概不退款”,这类条款排除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家长仍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

高额违约金条款:合同中设置扣费比例为合同总金额的25%甚至30%,且按虚高的“原价”扣除已消耗课时。例如有家长购买48节课,仅上7节,机构要求按原价扣除7节课费用后,再扣除25%的违约金。

单方终释权条款:机构保留“本中心对协议及课程安排拥有最终解释权”,这实质排除了家长的合法权利,同样不被法律支持。

陷阱二:虚高原价再打折扣

先付款后看合同:部分机构要求家长先完成付款才能看到合同全文,合同为固定模板且未提示关键条款,导致家长在签约前无法了解真实的退费规则。

优惠价与“原价”双轨制:签约时以折扣价吸引家长购买大课包,退费时却按虚高的“原价”计算已消耗课时费用。例如某案例中家长为此多损失数千元。

赠送课时与折扣不清算:机构在退费时将赠送课时按原价折算,或要求家长退还赠品折价款,导致实际可退金额大幅缩水。

陷阱三:责任主体模糊不清

机构无证经营、资质不全:有的机构经营范围仅为“教育咨询服务”,未在官方托育平台备案,却开展早教或托育服务。一旦发生退费纠纷,家长发现其根本不具备主体资格。

员工互相推诿:退费时客服、销售、店长之间互推责任,以“没有权限”“集团规定”为由拖延,甚至建议家长走法律程序。

擅自变更服务方:机构在未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将店面及预收学费转让给第三方经营,新接手方不承认原有退费约定,家长要求原机构退款却被拒绝。

陷阱四:退费流程暗设障碍

拖延战术:机构以“总部审批需要时间”“财务月底统一处理”等理由拖延,有的家长从申请到收到退费被拖半年以上,甚至达成调解协议后对方仍不履行还款义务。

分期退款“空头支票”:部分机构同意退费但要求分多期支付,每期金额很小,支付一两期后便失联或停止打款。

转卡却无法变现:机构以“帮你转卡给其他家长”为由让家长等待,却迟迟找不到接手人,等了一年未果。

陷阱五:条款与口头承诺不符

师资不匹配:报名时承诺指定老师授课,实际却频繁换人;销售口头承诺“因材施教”,实际课程为固定模版,没有任何个性化调整。

宣传与合同脱节:机构宣传“不满意随时退”,但合同中从未将此承诺白纸黑字体现;家长维权时,机构否认曾做出此类承诺。

关键信息不告知:合同中对“退费期限”“手续费”等关键信息故意留白或模糊表述,家长签字时未注意,退费时才发现自己处于被动。

家长如何识别与应对

签约前仔细审阅退费条款:重点关注“违约金比例”“扣费计算方式”“退费申请时限”“是否允许课程转让”等条目,对有疑问的条款要求机构书面解释。

保留所有关键证据:包括合同原件、付款凭证、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课程安排记录等,一旦发生纠纷,这些都是维权的核心支持。

警惕大额预付消费:按照各地规范要求,单次缴费不应超过3个月。家长主动抵制“大课包”“充值送课时”促销,降低卷款跑路风险。

认准官方合同范本:优先选择使用当地政府发布的托育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机构,如北京、南京已推出此类范本。

维权路径:协商无果后可向12315、属地教育或卫健部门投诉,必要时通过诉讼解决。法律规定,因自身原因退费也无需承担不合理的全额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