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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的详细情况是怎样的?

2026年7月20日,康美药业诉原实控人马兴田、许冬瑾夫妇追偿权纠纷案一审落槌,法院判令二人向公司赔偿约13.96亿元,这标志着A股史上最大财务造假案在投资者赔付之后,正式进入向造假责任人内部追偿的司法收官阶段。

一、案件最新进展:追偿一审宣判

2026年7月20日,康美药业发布公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司诉原实控人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及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的追偿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1. 判决核心内容

马兴田、许冬瑾向康美药业赔偿约13.96亿元

原董秘邱锡伟在约1.42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在约1.41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2. 案件性质与状态

这是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上市公司先行赔付投资者后,依法向造假责任主体追索内部责任分摊

目前判决处于一审阶段,尚未生效,各方享有法定上诉权

康美药业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案件目前按照司法程序推进”

二、案件根源:887亿财务造假案

1. 造假时间与规模

2016年至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等通过虚开和篡改增值税发票、伪造银行单据等手段,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7亿元,虚增收入275亿元,虚增利润39亿元。该案成为A股史上财务造假金额最高的案件。

2. 造假手法概述

虚开发票、伪造银行回单及对账单,将银行存款虚增数百亿元

注册空壳公司虚构购销业务,制造销售回款假象

虚增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以平衡报表

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超百亿元,用于购买股票、偿还债务等,未在财报中披露

三、刑事与民事追责体系

1. 刑事判决

2021年11月,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20万元。2022年1月,终审维持原判。

2. 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投资者获赔24.59亿元

2021年11月,广州中院对全国首例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作出判决,康美药业被判向52037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约24.59亿元。公司通过破产重整程序,以“现金+以股抵债+信托收益权”的组合方式完成了全额赔付。

四、公司重整与追偿逻辑

1. 破产重整与国资入主

2021年底,在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主导下,康美药业完成破产重整。广东神农氏由广药集团、粤财产业投资基金、恒健资产、揭阳金叶等国资企业组成,成为第一大股东。全部债务通过现金、股份、信托权益等方式实现100%清偿。

2. 追偿诉讼的启动

康美药业完成投资者赔付后,于2022年4月提起诉讼,向造假责任人追偿:- 诉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索赔约26.08亿元- 诉正中珠江索赔约3.41亿元- 两案合计涉案金额约29.49亿元

五、判决的法律意义

该判决明确了实控人主导财务造假的内部责任分担规则,打通了“投资者索赔→公司赔付→向造假者追偿”的完整司法链条。法院在判决中区分了造假首恶、参与高管、失职中介的责任层级,体现了“谁造假、谁担责”的导向。

六、后续执行挑战

尽管法律判决已出,但实际执行面临挑战:- 马兴田正在服刑,可处置资产存在不确定性- 正中珠江已被注销执业资质,偿债能力有限- 康美药业公告明确提示,判决尚未生效,后续审理和执行均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