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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是否会整治影院分区定价乱象?

一、政策背景:整治“内卷式”竞争已成监管主线

市场监管总局自2026年以来接连推出多项价格监管新规,核心目标是遏制各行业“内卷式”竞争,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2026年6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就《实施价格监督员制度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建立价格监督员制度,旨在压实企业价格合规管理主体责任、健全行业协会自律功能。

2026年6月17日,总局发布《外卖平台补贴行为规范十条(征求意见稿)》,严禁平台以长期、大额补贴扰乱市场秩序,不得强制商户参与补贴、不得低于成本价销售。

2026年5月29日,总局部署开展打击劣质低价专项行动,紧盯“内卷式”竞争突出的行业,综合运用价格执法、质量监管、标准引领等手段深入整治。

2026年5月13日,总局宣布将部署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聚焦平台经济、民生、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

这些政策密集出台,表明监管部门正系统性地构建价格竞争的长效治理机制,而影院分区定价作为终端消费市场中的差异化定价行为,自然进入了监管视野。

二、影院分区定价现状:合法性与争议并存

1. 普及率与定价方式

截至2026年6月,北京超过六成影院已实行分区售票,部分影院将影厅座位划分为三至六个区域,名称包括“黄金区”“优选区”“普通区”“特惠区”等,价差从几元到数十元不等。

2. 消费者核心质疑

分区标准不透明:所谓“黄金区”“C位”的划定缺乏统一、公开的规则,消费者难以判断定价依据是否合理。

低价区“噱头化”:部分影院将边角少数座位定为极低价(如19.9元),实际目的是利用平台显示“最低价”吸引流量,但可售数量极少,消费者最终只能购买高价票——“每次以最低价格把我骗进去”成为典型吐槽。

价格与体验不匹配:影院场地较小,除第一排和最后一排外,普通观众难以感受到不同区域间的显著视听差异,分区过多被认为缺乏必要性。

这些争议本质上是定价行为与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之间的张力。

三、监管整治的依据与可能路径

1. 现有法律框架已覆盖

《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均对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不公平交易等行为有明确规制。影院若以低价为诱饵实则诱导高价消费,可能构成价格欺诈;若分区定价缺乏合理依据且未充分告知消费者,则涉嫌侵犯知情权。

2. 与外卖补贴整治的类比逻辑

监管层在整治外卖平台补贴时明确禁止“以低价为引流手段损害商户和消费者利益”。影院分区定价的“低价噱头”逻辑与此高度相似——用极少数廉价座位制造低价假象,实际销售中绝大多数消费者只能选择高价区。这一手法已引发消费者强烈不满,监管部门具有介入的必要性和正当性。

3. 可能的整治方向

要求定价透明公开:强制影院预先公布各区域定价依据、座位分布及数量比例,并在购票界面显著标注。

划定合理价差范围:防止同一影厅内价差过大,如要求最高票价与最低票价的比例不超过固定倍数。

禁止“低价引流”行为:若低价区座位数量极少且明显不可售,可认定为误导性定价。

推动行业自律与标准制定:由行业协会牵头制定分区定价的推荐标准,避免无序竞争。

四、整治的积极意义与行业影响

1. 保护消费者权益

明确规则后,消费者能清晰了解座位的真实价值,避免被“低价噱头”诱导,实现“明白消费”。

2. 促进影院良性竞争

规范定价将倒逼影院从“拼低价噱头”转向“拼服务质量、观影体验”,通过提升配套设施、优化排片、改善服务来赢得市场,这与监管部门倡导的“优质优价、良性竞争”方向一致。

3. 完善市场治理体系

影院分区定价的规范可成为服务行业差异化定价治理的样板,为其他消费场景(如演出、赛事、酒店)提供可复制的监管经验,推动形成覆盖更广的价格监督网络。

五、市场与舆论的关注焦点

截至2026年7月,网络舆论普遍关注监管部门是否会“出手”,一些观点认为影院分区定价的“低价骗进”套路与外卖“补贴大战”的损害本质相同,均有必要纳入专项整治。同时,影院行业也已开始自行讨论分区定价的合理边界,部分从业者认为“分区应合法合规,且价格应与观影体验相匹配”。这种主动反思为监管介入提供了行业内部基础。

六、结论与展望

短期内更可能出台指导性规范或行业自律公约,而非直接禁止分区定价。

若消费者投诉持续集中,或出现大面积纠纷,市场监管总局可能将其纳入“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的行动范围。

建立价格监督员制度后,影院所在商圈或行业协会内可派驻监督员,对定价行为进行日常督查,实现常态化治理。

长远看,整治服务行业“价格标签混乱、信息不透明”的乱象,将是我国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构建公平市场秩序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