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陪餐教师的餐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事件背景:教师陪餐的餐费争议
2026年7月,四川宜宾翠屏区教师通过群众呼声平台反映,学校要求教师课后无偿值守学生午餐并自费陪餐,餐后还需看护学生午休约2小时,午休时间被完全挤占。教师普遍指出,陪餐过程中不仅要自己支付餐费,而且无法选择食堂以外的餐食,餐费被强制扣除。
二、官方回应:餐费自理依据教育部规定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于2026年7月21日回复称,根据教育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文件,中小学每餐应安排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餐费自理。教师在校就餐遵循自费原则,均符合相关规定。教体局同时表示将指导学校优化管理,统筹兼顾学生安全与教师休息权益。
三、实际餐费标准现状
1. 自费且无优惠
从各地教师反馈来看,陪餐教师的餐费标准为全额自费,既无免费也无折扣。一位教师称“学校饭还要老师花钱买,相比学生的还贵”,另一人提到“午餐老师没有优惠,更别提免费”。
2. 强制消费与费用扣除
部分学校从教师工资中直接扣除餐费,即使教师当天不想吃食堂饭菜,也已扣费无法退还。有教师反映“午值那天必须吃食堂饭菜,因为餐费已经被扣”。
3. 补贴制度的变化
此前有学校给陪餐教师一定补偿,如“饭钱减一点”或“每顿给二三十块钱”,但近期因教育局严查禁止,此类补偿已被取消,教师完全自费陪餐。
四、餐费争议背后的核心矛盾
1. 陪餐责任归属错位
教育部规定陪餐主体是“学校相关负责人”,而非普通教师。然而在实际执行中,陪餐责任被转嫁给一线教师,且要求其自费。分析指出,普通教师陪餐并无职权现场解决问题,制度设计被曲解。
2. 休息权与经济补偿双重缺失
教师反映,陪餐本身已占用午休时间,自费就餐更增加了经济负担。有教师指出“连一顿免费午餐都不愿意提供”,“老师拿着钱都不能买自己想吃的饭”。
五、建设性优化方向
1. 明确陪餐责任主体
建议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由学校负责人(如校长、行政领导)履行陪餐职责,将普通教师从不合理的陪餐任务中解放出来。
2. 引入专职生活老师
部分学校已尝试聘请专职生活老师负责学生午餐午休看护,既能保障学生安全,又不挤占教师休息时间。成都市教育局曾表示将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广此做法。
3. 建立合理补偿机制
若教师确需参与陪餐,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调休安排,例如补休半天或发放餐补,避免教师既牺牲休息又增加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