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AI造假薅羊毛,全县被拉黑买不到榴莲
湖南衡山县一名男子利用AI伪造水果腐烂图片,批量申请“仅退款”骗取价值1.6万余元的榴莲和车厘子并转卖牟利,导致全县被电商平台列为高风险地区,居民网购相关水果时商家拒绝发货,该男子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一、事件背景与影响
2025年10月至2026年1月,湖南衡山县居民谭某某频繁在电商平台下单购买金枕榴莲和5J车厘子等高价值水果。收货后,谭某某并非正常食用,而是通过AI修图软件将完好水果伪造为发霉、腐烂的图片,再将这些虚假图片作为“质量问题”证据提交给平台客服,申请“仅退款不退货”。为规避平台风控,他还通过境外加密通讯软件购买多个已实名认证的平台账号,分别下单并更换支付账户。
平台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同意了退款申请。谭某某成功获得退款后,将实际完好无损的水果通过闲鱼、朋友圈等渠道低价转卖套现。短短四个月内,他累计下单100余笔,非法获取60个9至10斤重的金枕榴莲和5箱5斤重的5J车厘子,经衡山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总价值达16070元。
由于谭某某的频繁恶意退款行为,电商平台通过大数据监测发现异常,将衡山县列为异常订单高风险地区。警方介绍:“当时整个衡山买不到榴莲车厘子。电商平台把衡山列为了异常订单的高风险地区,看到收货地址是衡山就不发货。”这一“一人薅羊毛,全县被拉黑”的连锁反应,导致当地居民正常网购榴莲、车厘子的需求也无法满足。
二、法律后果与警示
2026年1月,电商平台向衡山县公安局报案。警方通过电子数据勘验、IP轨迹追踪等手段锁定谭某某,在其住所查获75部用于作案的手机,完整提取AI造假、资金流转记录等证据。经审讯,谭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坦言:“这个水果我不用退,就相当于免费赚一个榴莲或者是一箱车厘子。然后我通过闲鱼或朋友圈低价卖出去,就可以空手套白狼。”
法院审理查明,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值得注意的是,谭某某2024年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此次犯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综合其坦白认罪、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赃款等从轻情节,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法官表示:“累犯一般不适
用缓刑,说明他反思不够,再犯罪的风险还是很大。”
此案警示:恶意“仅退款”并非民事纠纷那么简单。法官明确指出,利用AI伪造商品瑕疵、虚构售后事由骗取平台退款,本质上属于欺诈行为,当累计数额达到法定标准时,就触犯了刑法。网络平台不是法外之地,消费者合理售后维权受法律保护,但规模化、套路化的虚假索赔必将承担刑事责任。
三、平台治理与个人责任
电商平台设立“仅退款”机制的初衷,是为了让消费者在遭遇货不对板或严重质量问题时能快速获得救济。然而,这一规则却被少数人钻了空子。法官建议平台不能将退款审核全交给算法,应建立异常订单预警、虚假图片识别、人工复核及申诉纠错机制。商家在日常经营中也应注重留存发货、验货及沟通凭证,对可疑的售后索赔坚决核验实物。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谭某某的案例是一面镜子。一个人贪图小利的行为,最终不仅让自己身陷囹圄,还连累了整个县城的其他居民无法正常网购心仪的水果。诚信是网络交易的基石,每个人在享受便捷购物体验的同时,也应当遵守规则、坚守底线。平台、商家与消费者三方共同努力,才能构建公平、健康、可持续的网络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