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I造假仅退款1.6万水果,男子获刑一年
湖南衡山男子谭某某利用AI修图伪造水果变质图片,在四个月内通过平台“仅退款”规则骗取60个榴莲和5箱车厘子后倒卖获利,涉案金额1.6万余元,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该案为全国并不多见的AI伪造技术诈骗典型案件,引发对诚信网购与平台规则合理使用的广泛反思。
一、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10月至2026年1月,湖南衡山的谭某某频繁在电商平台下单购买金枕榴莲、5J车厘子等高价水果。
收货后,他通过AI修图软件伪造水果变质、发霉的虚假图片,以“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为由申请“仅退款不退货”。
为规避平台风控,谭某某通过境外加密通讯软件非法购买多个实名认证账号,并更换不同支付账户分散下单。
平台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同意了退款,谭某某将实际完好无损的水果通过社交媒体、二手平台等渠道低价转卖变现。
经查,四个月内累计下单100余笔,骗取60个9至10斤重的金枕榴莲和5箱5斤重的5J车厘子,涉案总价值1.6万余元。
2026年1月,电商平台通过大数据监测发现多笔仅退款订单收货地址高度重合,随即向警方报案,谭某某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已构成诈骗罪;其2024年曾因诈骗罪被判刑,属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一审宣判后谭某某认罪服判,判决已生效。
二、法律警示与规则边界
“仅退款”机制设立的初衷是降低消费者维权门槛,保护真正遇到货损的买家,绝非恶意“薅羊毛”的漏洞。
利用AI技术伪造商品瑕疵、虚构质量问题申请退款并转卖获利,本质上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
当累计金额达到法定标准(一般3000元以上即属“数额较大”),即触犯《刑法》中的诈骗罪,面临刑事追责。
本案中,谭某某系累犯,法院依法从重判处实刑,彰显了法律对滥用规则、恶意牟利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三、对消费者与商家的实用建议
消费者应正确理解“仅退款”规则:仅用于商品确有质量问题的真实维权场景,切勿虚构事实、伪造证据。
商家在日常经营中应留存发货、验货及沟通凭证,对可疑的售后索赔可要求客户提供视频证据或核对多张图片的一致性,必要时借助第三方AI鉴真工具进行识别。
电商平台应不断完善风控机制,升级AI图片真伪识别技术,加强对异常售后订单的筛查与人工复核,平衡好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商家合法利益。
四、建设性角度:诚信是网购生态的基石
该案提醒所有网购参与者:技术工具应当用于提升生活品质,而非钻规则空子、侵害他人权益。
每一笔“仅退款”背后都凝聚着商家的劳动成本,恶意索赔不仅损害具体商家,还会破坏整个社区的商业信用环境。
只有买卖双方共同遵守诚信原则,平台持续完善规则与技术,才能打造公平、可持续的网络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