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台对虐狗直播有哪些监管措施?
一、现有法规对平台监管的要求
1. 《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
文化部明确规定,不得以虐待动物等方式进行网络表演,为平台内容审核提供了直接的合规底线。
2.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要求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建立生态治理机制,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实时巡查、黑色产业链信息处置等制度,平台须主动发现并处置虐待动物类违规内容。
3. 《网络安全法》(2026年修订版)
进一步明确网络运营者应加强用户发布信息管理,发现禁止传输的信息须立即停止传输、消除扩散,并保存记录向主管部门报告。
4.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2026年2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要求直播电商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商业道德与公序良俗,平台对商品推广行为负有审核义务。
二、平台已执行的具体监管措施
1. 内容实时审核与巡查
平台对直播内容进行实时监控,发现虐狗、卖惨、诱导购买商品等异常行为时及时介入。
利用技术模型对高频率发布流浪动物视频并引导下单的账号进行风控预警。
2. 账号封禁与黑名单管理
对查实的违规账号实施封禁处理,防止其继续播出虐狗内容。
建立违规账号黑名单,尝试限制换壳注册。
3. 针对付费投流的审核义务
平台提供付费导流服务时,须依照《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履行广告发布者或广告经营者的责任与义务,核实广告内容。
办案人员指出,平台收取推广费后必须投入匹配的资源用于内容审查,不能仅以技术服务商自居。
4. 评论与互动管理
安排专人排查评论区,删除诱导虐狗、起哄投喂等违规言论。
对反复发布虐狗或煽动虐狗评论的用户进行禁言或封停。
5. 跨账号异常行为监测
针对频繁更换营业执照、变更主体信息后重新开播的团伙行为,平台已开始建立特征识别模型,提升对“换壳重生”账号的发现效率。
三、监管实践中的困难与应对方向
1. 违规账号“换壳重生”
多个案例显示,团伙在被平台封号后,迅速通过更换手机号、营业执照继续注册新账号、重开直播,平台需加强主体资质核验与跨账号关联分析。
2. 虚假资质与空壳公司
部分主播使用他人身份证注册公司与宠物店铺,平台对资质真实性、经营背景的把关仍存在漏洞,事后追查难度较大。
3. 打赏投喂型虐待的边界识别
“直播喂鸡吃蟑螂”“打赏投喂活物”等猎奇行为介于喂养与虐待之间,平台需要更清晰的规则定义,并建立实时内容分级标注机制。
4. 投流精准推送带来的责任
以“悲情救助”为包装的虚假内容通过付费投流精准推送给爱宠用户,平台应加强此类异常模式的预警,并承担广告审核责任。
四、建设性治理建议
1. 推动专门法出台
公众呼吁尽快制定反虐待动物法,为平台监管提供更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处罚尺度。
2. 建立行业自律联盟
多家平台可共享违规账号黑名单,形成闭环联合惩戒,避免违法者跨平台转移。
3. 引入第三方监督
邀请动物保护组织、媒体参与平台规则修订与案例评议,提升治理透明度。
4. 完善用户举报与反馈机制
简化举报流程,对经核实的真实举报给予举报人奖励,提高全民监督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