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次使用鬼秤骗钱最高可判几年
针对哈尔滨夜市牛杂摊“六两鬼秤”打人事件,法律专家指出,屡教不改的“鬼秤”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起刑三年以下,多次诈骗且数额巨大者最高可面临无期徒刑,引发公众对“罚款换违法”现象的讨论。
一、事件背景与法律定性
1. 事件概述
2026年7月19日,哈尔滨道里区某夜市一牛杂摊被曝使用改装电子秤,200克标准砝码显示320克,属“六两秤”。
该摊主去年6月已因同类问题被罚款2.9万元,今年仍顶风作案,并在打假博主取证时发生冲突。

2. 法律定性的关键转变
使用鬼秤缺斤少两,通常面临行政处罚,如没收器具、罚款等。
但若长期、多次使用鬼秤骗取钱款,行为性质可能从行政违法升级为刑事犯罪,构成诈骗罪。
二、多次使用鬼秤骗钱的最高刑期
1.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
使用鬼秤故意短斤少两,让消费者支付与实际不符的价款,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2. 量刑标准与最高刑期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多次使用鬼秤骗钱,根据累计诈骗金额,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三、屡罚不改的症结分析
1. 行政罚款威慑力不足
2.9万元的罚款被摊主视为“经营成本”,罚完换地方继续作案,说明现有的行政处罚体系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2. 刑事追责的门槛与意义
律师指出,“屡罚不改”的主观恶意是移送司法的重要考量因素,刑事追责才能真正让违法者“肉疼”。
将多次使用鬼秤行为纳入诈骗罪追究,可从根源上遏制此类乱象。
四、消费者应对指南
1. 现场取证四步法
原地复秤:用已知重量的手机或未开封瓶装水放在商户秤上,拍照录像固定异常数字。
公平秤核验:到市场公平秤称重,将商户秤显示重量与公平秤重量并列拍进同一画面。
固化凭证:索要手写收据或截取扫码支付记录,写明品名、重量。
召唤执法:拨打12315或到市场管理办公室举报,勿与商户争吵。
2. 法律维权依据
鬼秤属于消费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赔付。
五、市场主办方的连带责任
1. 法定管理义务
市场主办方必须设置公平秤,日常检查经营者计量器具,发现作弊必须制止并报告。
2. 失职后果
若鬼秤泛滥而主办方默许纵容,市场监管部门可罚款、通报乃至责令停业整顿。
六、迈向长效治理的方向
1. 提升违法成本
对于屡教不改的商贩,应纳入经营黑名单,限制从业,并推动刑事追责。
2. 强化日常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应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不依赖消费者举报才行动。
3. 完善维权渠道
降低消费者维权门槛,让每一次权利主张都能走完证据链,让规则长出牙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