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贷款新规要求明示哪些费用?
2026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要求所有放贷机构必须向借款人展示一张“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逐项列明利息、分期费、增信服务费、担保费、服务费、会员费、逾期罚息等全部息费,并统一折算为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彻底告别隐性收费。
一、新规背景与核心目标
近年来个人贷款市场快速发展,但部分机构通过“低利率”广告吸引客户,实际却暗藏服务费、担保费、会员费等隐形收费,导致借款人实际承担的融资成本远高于表面利率。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金融监管总局与人民银行联合发布新规,要求所有个人贷款业务息费“阳光化”“透明化”,让借款人在签署合同前清晰了解全部成本。
二、必须明示的费用项目清单
根据新规,贷款人提供的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须逐项列明以下费用,并统一折算为年化综合融资成本:贷款利息逾期罚息
- 费用类别
- 具体项目
- 说明
- 正常履约成本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担保费服务费/渠道服务费会员费账户保险费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
- 信用卡分期、消费分期等手续费
- 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提供的增信服务费用
- 第三方担保机构收取的费用
- 平台或助贷机构收取的服务费
- 捆绑开通的付费会员费用
- 强制捆绑的账户安全保险
- 违约或有成本违约金其他或有费用逾期未还时产生的罚息
- 提前还款或违约情形下的费用
- 挪用贷款等违约情形下的额外收费
明示表须同时注明各项目的收取方式、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贷款人还是合作机构),并明确提示:“除已明示的成本项目外,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不再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与贷款相关的任何息费。”
三、费用展示方式与操作要求
新规对不同办理场景下的息费展示做了具体规定:
现场办理: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借款人须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签字确认。
线上办理:通过弹窗方式展示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倒计时),借款人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步签约。
线上消费场景分期:在消费订单支付页面以显著方式清晰展示贷款本金、分期安排、服务费用、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以及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
四、覆盖机构与合作方
新规适用范围覆盖所有放贷机构:
直接贷款机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
合作机构:在营销获客、担保增信等领域与贷款人合作开展个人贷款业务的第三方机构(如助贷平台),其收取的费用也必须纳入综合融资成本明示。
贷款人须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各方明示责任,对合作机构的违规行为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应终止合作。
五、借款人注意事项
认准明示表:办理贷款前务必索要并仔细阅读《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确认年化综合融资成本是否在可接受范围。
拒绝额外收费:平台若要求支付明示表以外的任何费用,可依据新规直接拒绝并投诉。
比较不同产品:由于所有机构须按统一标准展示成本,借款人可横向对比各贷款产品的真实年化成本,选择最优方案。
保留证据:保留明示表签字或弹窗确认截图,作为后续维权依据。
六、违规处理与维权渠道
监管措施:监管部门将加强抽查,对未按要求明示费用的机构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面临严厉制裁。
投诉渠道:如遇违规收费,可拨打12378金融消费投诉热线或通过12315平台举报。
法律救济:对于超标的息费,法院已明确不支持追收,借款人可主动与平台协商要求退还或抵扣本金。
七、实施时间与过渡安排
施行日期:2026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老划断:新增贷款业务严格按新规执行,存量贷款按原合同执行。
距离新规生效仅剩一周,各银行和放贷机构正加紧调整系统,将综合融资成本明示环节嵌入每一笔放款流程,个人贷款市场即将进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