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大银行近200亿坏账差额具体从何而来?
一、事件背景与核心差额
1. 市场质疑的起点
2026年7月,有投资者在上证e互动平台向光大银行提问,质疑该行“被指隐藏近200亿元坏账”。该质疑的源头来自光大银行2025年年报中披露的两组关键数据:截至2025年末,该行不良贷款余额为507.42亿元,而阶段三贷款(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贷款)余额为706.5亿元,两者之间存在约199.08亿元的差额。
2. 光大银行的官方回应
2026年7月21日,光大银行在上证e互动平台正式回复投资者提问,表示“该行经营的基本面稳定,没有应该披露而没有披露的重大风险事件”。同时,该行针对投资者关心的分红时间问题回复称,2025年度末期股息拟于2026年8月20日派发。


二、差额的技术性解读:阶段三贷款与不良贷款的区别
1. 两种分类体系的差异
不良贷款:依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将贷款按风险程度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合称不良贷款。
阶段三贷款: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的预期信用损失(ECL)模型,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阶段,阶段三指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均已发生的资产。
2. 并非完全对应的会计科目
两者存在关联,但并非完全对等。阶段三贷款的认定以信用减值迹象为核心标准,而不良贷款的认定还涉及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担保情况等综合判断。因此,阶段三贷款的金额通常可能大于或小于不良贷款,具体差异取决于各行的内部风险分类标准与外部监管要求的衔接程度。
三、相关监管规定与行业实践
1. 新规要求
2023年7月起实施的《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明确要求,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至少归为次级类(即不良贷款),并规定商业银行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所有存量业务的重新分类。
2. 同业的合规实践
新华财经的报道指出,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头部股份制银行在2025年年报中,阶段三贷款基本已100%归为不良贷款。而光大银行的阶段三贷款中,仅有约72%被计入不良,剩余约199.08亿元未被归类为不良。
3. 潜在的拨备影响
据测算,如果光大银行在2025年末将阶段三贷款全额归为不良,其拨备覆盖率将大幅下滑至约125%,低于监管规定的150%底线。
四、光大银行的近期经营动态
1. 一季度业绩表现
2026年第一季度,光大银行实现营业收入318.11亿元,同比下降3.85%;归母净利润114.59亿元,同比下降8.06%。资产质量方面,不良贷款呈现“双升”:不良贷款余额534.4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7.07亿元;不良贷款率1.32%,较上年末上升0.05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62.22%,较上年末下降11.92个百分点。
2. 市值管理举措
2026年7月20日,光大银行在投资者关系平台表示,已成立“市值管理小组”,全面统筹市值管理工作,积极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此举被视为银行业从被动回应市场关切转向主动制度化管理的积极信号。
3. 二级市场表现
2026年7月22日,光大银行A股收于3.15元/股,上涨0.96%;H股收于3.07港元/股,下跌0.32%,A股与H股走势出现分化。
五、建设性视角:风险分类管理的行业意义
1. 金融风险分类的国际趋势
阶段三贷款与不良贷款的分类差异并非光大银行独有,而是整个银行业在向更精细化、国际化的风险分类体系转型过程中遇到的普遍问题。巴塞尔协议Ⅲ框架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应用本身就是对传统五级分类的补充与深化。
2. 监管与市场双向推动下的合规演进
光大银行在一季报中表示,将“采取积极的拨备政策,稳妥有序处置风险资产,夯实资产质量基础”。
监管层面,新分类办法的实施时间节点已明确,银行需要在2025年底前完成存量业务的重分类,这为市场提供了清晰的合规预期。
3. 灵活审慎与充分披露的平衡
银行业的资产质量信息披露需要在专业性与透明度之间寻找平衡。阶段三贷款与不良贷款的口径差异,本质上反映了会计审慎原则与监管审慎要求之间的校准过程。光大银行此番公开回应,以及成立市值管理小组等举措,体现了上市银行主动回应市场关切、提升信息沟通质量的制度建设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