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师减负有哪些具体措施?
一、建立“白名单”与清单管理制度
教育部明确社会事务进校园须实行“白名单”制度,省级清单总量一般控制在10项以内,每所学校每学期各类进校园活动不超过6次。
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实行年度清单管理,未纳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开展,严禁以调研、指导等名义变相进行考核。
除正常教学需要外,不得要求教师承担巡河护林、上街执勤、创城庆典、汇演展览等非教育教学任务。

二、精简报表、应用与会议负担
推动“一网统管”“基层一表通”,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共享,严禁安排教师从事非教育教学的统计报表工作。
非必要不得强制要求教师上传工作照片、视频、轨迹,教育移动应用不得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等强制性功能。
部分地区明确暂停关注投票、点赞转发、手机APP下载等非教学任务,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三、规范教师借调借用与值班要求
上级机关原则上不得借调中小学教师,确需借调的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法定节假日、周末、寒暑假等无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专任教师值班值守。
每校每年承担社会考试次数不超过5次,避免因监考任务过度挤占教师时间。
四、保障待遇与优化考评机制
统筹实行“弹性上下班制”,保障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合理待遇,不得将课后服务情况与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硬性挂钩。
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价学校的根本标准,对教师评价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弱化对论文和课题的硬性要求。
深化督导问责,将教师减负成效纳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对落实不力的地区约谈通报。
五、强化家校社协同与技术支持
推动成立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厘清各方责任边界,避免教师承担本应由家长或社区负责的事务。
推广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教育技术,提升智慧校园建设水平,在作业设计、班级管理、学情分析等环节为教师提供技术支撑。
鼓励第三方监测机构参与涉师负担监测,畅通省市县三级举报渠道,形成多方监督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