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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财务造假虚增887亿,药王夫妇具体如何操作?

2026年7月20日,广州中院对康美药业诉原实控人马兴田、许冬瑾夫妇追偿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二人向公司赔偿13.96亿元,该案源于2016至2018年间康美药业通过虚开篡改增值税发票、伪造银行单据等手段系统性虚增货币资金887亿元的A股史上最大财务造假案。

一、事件背景:从千亿市值到887亿造假

康美药业由马兴田与妻子许冬瑾于1997年在广东普宁创立,2001年在上交所上市,曾是中国资本市场首家突破千亿市值的医药上市公司。2018年底,公司自曝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随后证监会调查证实,2016年至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7亿元,虚增营业收入275亿元,虚增利润39亿元,成为A股财务造假金额最高的公司。

2021年11月,广州中院对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责令康美药业赔偿5.2万名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马兴田夫妇等承担100%连带赔偿责任。公司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完成全部赔付后,于2022年4月向法院提交立案资料,向其他责任人依法追偿。

二、具体操作手法:系统性的财务造假链条

1. 虚增货币资金887亿元

根据证监会查明的事实,2016年至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通过以下方式虚增货币资金:

2016年年报虚增货币资金225.8亿元

2017年年报虚增299.4亿元

2018年半年报虚增361.9亿元

具体操作手段包括伪造银行回款凭证、伪造定期存单,使公司账面显示巨额银行存款,但实际上这些资金根本不存在。

2. 虚开和篡改增值税发票

造假团队通过虚开和篡改增值税发票,虚构购销业务,制造销售回款的假象,从而虚增营业收入275亿元,虚增利润39亿元。这些虚假交易在账面上形成了完整的资金流转闭环。

3. 隐瞒关联方资金占用

马兴田故意隐瞒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16亿余元不予披露。大量资金通过关联交易被转移至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账户,用于购买股票、偿还融资本息等用途,但财报中对此只字不提。

三、造假的策划与组织实施

1. 核心决策层主导

马兴田作为康美药业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亲自组织、策划、指挥了这次持续三年的系统性财务造假。其妻子许冬瑾同样深度参与其中,夫妻二人共同主导了整个造假过程。

2. 伪造银行单据体系

造假团队伪造了完整的银行单据链,包括银行回款凭证、银行对账单和定期存单,使审计机构难以通过常规程序发现异常。这些伪造单据在形式上与真实银行文件高度相似,具备较强的迷惑性。

3. 操纵市场配合造假

2015年至2018年,马兴田伙同他人利用实际控制的股票交易账户自买自卖、连续交易,操纵康美药业股价和交易量。共计20次连续1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总成交量30%以上,7次达到50%以上。

四、法律后果与追偿进展

1. 刑事处罚

2021年11月,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20万元。许冬瑾等其他责任人也被分别判刑并处罚金。

2. 民事追偿体系

本案形成了三层追责机制:

投资者集体诉讼:2021年判令康美药业赔偿投资者24.59亿元

公司追偿诉讼:2026年一审判决马兴田夫妇赔偿公司13.96亿元

中介机构追责:原董秘邱锡伟在1.42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在1.41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3. 判决执行现状

目前该判决处于上诉期内,尚未生效。马兴田正在服刑,名下资产已大量查封处置,正中珠江已于2022年注销执业资质,最终能否执行到位仍存在不确定性。

五、监管启示与市场影响

该案建立了“投资者索赔→公司赔付→向造假者追偿”的完整司法链条,明确了上市公司实控人、高管对财务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资本市场财务造假不再是零成本违规,责任人需承担巨额民事赔偿,体现了司法从严监管、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净化资本市场环境的坚定态度。

康美药业在2021年底由广药集团等国资主导完成破产重整,公司实际控制权完成变更,逐步回归中药饮片及中药材贸易主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