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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仅退款榴莲后倒卖被查:两起案件揭示法律红线

近期,两起涉及“仅退款”后倒卖水果的恶意案件引发广泛关注。涉案男子通过虚构商品质量问题申请退款,再将完好货物线下转卖牟利,最终分别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判处有期徒刑。以下为案件关键信息及法律解读。

案例一:安徽淮北张某某案

据报道,安徽淮北一名24岁男子张某某,多次网购榴莲后以“变质”“果品质量有问题”为由向平台申请仅退款不退货,退款成功后即将完好的榴莲在线下低价倒卖。受害商家涉及江浙沪、两广等地超过70家,初步预估涉案金额约10万元。目前张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湖南衡山谭某某案(已判决)

2025年10月至2026年1月,湖南衡山谭某某网购榴莲、车厘子等高价值水果,利用技术手段伪造商品发霉腐烂图片,谎称质量问题申请仅退款。为规避平台风控,其大量收购实名账号分批下单,4个月内累计下单超百笔,骗取60个金枕榴莲+5箱车厘子,涉案价值1.6万余元。警方查获其作案用手机75部。经法院审理,谭某某因构成诈骗罪(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该案曾导致电商平台将衡山区域列为高风险地区,影响当地正常网购。

法律关键解读

  • 正常售后与恶意诈骗的界限:消费者收到真实质量问题商品并依法维权,受法律保护;但商品完好情况下,刻意编造瑕疵、伪造证据骗取仅退款并转卖牟利,属于虚构事实、非法占有商家财物。
  • 罪名认定:此类行为达到当地立案标准(多数地区3000元为入罪起点)即构成诈骗罪。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数额巨大将加重处罚。

行业启示

  • 电商平台应完善售后举证核验机制,识别批量、跨账号集中恶意退款行为,并建立恶意用户黑名单。
  • 生鲜商家需留存完整物流、开箱沟通记录,遇到同类集中恶意售后及时抱团取证并报警。
  • 公众需警惕:规模化“薅羊毛”并非小事,恶意索赔将面临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