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日起个人贷款逾期罚息明码标价
2026年8月1日起,《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正式施行,个人贷款逾期罚息将与其他所有息费一并强制展示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同时央行的征求意见稿还拟将罚息利率从行政规定改为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让逾期成本从“模糊的罚单”变成“透明的约定”。
一、核心变化:逾期罚息从“隐形支出”变为“明码标价”
新规要求所有放贷机构在贷前向借款人提供一张“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逐项列明所有息费项目。
1. 逾期罚息被纳入明示表的“或有成本”部分
不仅包括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正常履约成本,还须逐项列明贷款逾期或被挪用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项目及其收取标准、收取主体。
线下办理时,借款人须在明示表上签字确认后才能签署合同;线上办理时,表会以弹窗形式出现,并设置强制阅读时间。
2. 明确承诺“除已明示外不再收取其他息费”
明示表上必须明确提示:除已列明的成本项目外,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不再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任何与贷款相关的息费。
这意味着,过去那些合同之外悄悄叠加的罚息、违约金等隐性费用将被彻底堵死。
二、进一步改革方向:罚息利率从“法定上浮”走向“双方协商”
在8月1日新规施行之外,中国人民银行于2026年6月发布了《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更深入的罚息定价改革。
1. 取消固定加收比例,改为自主协商
现行规定下,逾期贷款罚息利率必须在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至50%,挪用贷款则加收50%至100%。
征求意见稿明确删除这一强制上浮条款,改为罚息利率、计息方式乃至宽限期均由银行与借款人在合同中自主协商约定。
2. 对不同信用状况的借款人实施分层治理
协商机制支持对短期疏忽者提供宽限期,对恶意逃债者则保留严惩手段,实现容错与惩戒并重的信用治理。
三、对借款人的实际影响与操作建议
1. 逾期成本提前可知、可控
8月1日起办理新增个人贷款时,借款人可以在签约前看到逾期罚息的具体收取标准和计算方式,不再签订“空白罚息条款”。
如果贷款产品涉及助贷机构或第三方收费,其逾期罚息同样必须纳入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不存在例外。
2. 签约时的必做事项
无论线下还是线上办理,先确认是否收到并看清了《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重点核对其中“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一栏。
如果对方以“我们是中介,不受新规约束”为由拒绝展示或强制确认,这属于违规行为,可直接拒绝办理并向12378金融消费投诉热线举报。
3. 存量贷款不受新规影响,但可参照新规主动沟通
8月1日新规按照“新老划断”原则执行,存量个人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借款人可以主动对照新规和现有合同,确认自身逾期罚息是否符合现行规定。如果发现费用过高,可以尝试与放贷机构协商调整方案。部分地方法院在审理相关纠纷时已开始参考新规对罚息合理性的认定标准。
四、注意防范三类风险
1. 防范以新规为名的诈骗
随着新规落地,一些不法中介可能谎称可以“代客追回逾期罚息”“高效协商减免”,并收取高额服务费。实际上,借款人本人就可以通过正规渠道与机构协商,且申请和申诉流程完全免费。
2. 新规不改变按时还款的根本义务
新规让罚息更透明,但不意味着逾期不产生成本。逾期记录仍会如实上传征信系统,对后续房贷、车贷等借贷产生实质影响。
3. 罚息改革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尚未生效
关于罚息由“法定上浮”改为“双方协商”的内容,目前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尚未正式落地。8月1日已生效的新规主要涉及息费信息披露的透明化,两个文件的适用范围和效力阶段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