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救护车拉医院后术后精神异常,是否与手术失误有关?
深圳一起“救护车偏航送医”事件引发关注:一名78岁骨折老人被民营医院接走后接受了手术,术后家属指其出现精神异常、大小便失禁等症状,且病历被查实存在篡改,而术后精神异常是否与手术失误直接相关,目前尚待医疗鉴定结论。
一、事件基本经过
2024年3月,深圳市民吴女士的母亲因扭伤导致骨折。吴女士多次拨打120,明确要求送往附近公立医院,深圳市急救中心也发出前往公立医院的指令。然而,患者最终被民营医院深圳广生医院的救护车“偏航”送往该院。当天,医院诊断为左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阿尔兹海默病、甲状腺功能减退,并为患者实施了左侧股骨转子间骨折手术。术后,家属反映老人出现精神异常、大小便失禁、无法站立等症状,认为与医院的诊疗行为有关。
二、术后精神异常的可能因素分析
1. 手术创伤与麻醉的影响
高龄患者(78岁)在接受骨折手术时,手术创伤本身就是一种强烈的应激源。麻醉药物(如丙泊酚)的使用也可能对老年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影响,术后出现谵妄、认知功能下降等情况在老年患者中并不罕见。深圳市卫健委的调查显示,相关麻醉记录存在书写违规,超剂量使用丙泊酚的问题也被立案处理。
2. 患者原有基础疾病
按照卫健委调查的结论,患者住院病历中记载有“老年痴呆症”的病史,但家属对此表示否认,称术前老人身体状况良好,无认知和精神方面障碍。深圳市卫健委经核查后表示,未发现院方病历既往史内容存在篡改的情形。
3. 手术并发症与医疗损害的可能
家属坚持认为,术前能正常沟通的老人,术后出现精神异常和大小便失禁,与医院的诊疗行为密切相关。目前深圳市医学会已受委托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明确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损害以及损害与手术之间的因果关系。
三、病历篡改对判断因果关系的影响
1. 已查实的病历违规行为
医师宋某某在未经患者家属同意的情况下修改《手术知情同意书》,被认定为篡改病历,处以罚款3万元并责令停止执业活动一个月。
医师刘某未按规定修改《出院小结》,被给予警告。
医师李某某未按规定书写患者麻醉记录,被给予警告。
2. 病历问题导致鉴定受阻
吴女士指出,病历材料被篡改是医疗鉴定的重要依据,病历的还原问题导致相关医疗鉴定至今未能完成,维权因此陷入停滞。 在缺乏权威鉴定结论的情况下,术后精神异常是否源于手术失误,目前仍属家属的质疑而非最终结论。
四、院方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深圳市卫健委已对深圳广生医院及相关人员作出以下处罚:
医院未按照调度指令将患者送往指定医疗机构,罚款5万元。
对篡改病历、违规书写记录等行为,对涉事医师分别予以警告、罚款和停止执业活动等处罚。
卫健委要求医院积极配合患者依法维权。
五、医疗鉴定的关键作用
1. 鉴定是定责的核心依据
要明确术后精神异常是否与手术失误有关,需要依赖专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深圳市卫健委已将患者的医疗事故争议移交深圳市医学会组织鉴定。 如果鉴定结果认为构成医疗事故,卫健委将依法处理。如果鉴定发现不存在诊疗过错,则家属的质疑无法被证实。
2. 家属的维权路径
家属已向深圳市卫健委投诉,并提交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家属计划起诉深圳广生医院及深圳市急救中心,要求承担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
由于医疗鉴定尚未完成,民事诉讼目前难以推进。
六、关于“手术失误”的客观认识
从现有信息来看,手术后出现精神异常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能简单等同于“手术失误”。在老年患者中,术后认知功能障碍、谵妄是已知的并发症之一,可能与麻醉、疼痛、应激、原有基础疾病等多种因素有关。要确认具体原因和责任归属,必须依赖规范的医疗损害鉴定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在鉴定结论出来之前,任何关于“手术失误”的判断都只能是前提不明确的推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