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教师招聘倾斜政策包含哪些具体措施?
一、实施专项招聘计划,定向补充师资
1. 持续实施“特岗计划”
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2026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8594名,重点面向中西部省份,并向原“三区三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地区倾斜,着重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的师资配备,优先补充紧缺学科教师。
该计划通过中央财政支持,为农村学校输送稳定的新生力量。
2. 推动公费师范生与定向培养
加大乡村教师的本土化、定向化培养力度,鼓励地方通过公费师范生项目,招收本地生源并定向回乡村学校任教。
此类举措旨在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的乡村教师,从源头解决师资来源问题。
二、创新编制与岗位管理,倾斜配置资源
1. 编制资源向农村倾斜
在教师编制管理上,创新制度安排,增加一定比例的编制并重点向农村学校倾斜。
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实际需求,将班师比、校师比纳入综合考虑,对教学点人员编制单独核算并适当增加。
2. 强化县域内统筹与轮岗
强化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的统筹配置,推动师资在县域内合理流动和余缺调配。
健全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机制,促进优质师资向薄弱学校流动,打破城乡教育发展壁垒。
三、提升待遇与保障,增强岗位吸引力
1. 健全工资长效联动机制
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乡村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水平。
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解决薪资发放不规范问题。
2. 落实逆向分布薪酬格局
探索形成“边远学校教师收入整体高于中心地带学校、农村学校高于城镇学校”的逆向分布格局。
在周转宿舍建设、免费体检、重大疾病救助等方面对乡村教师予以制度性倾斜。
四、优化职称评审,突出实绩导向
1. 职称评聘重点倾斜
在职称评聘上向乡村学校教师重点倾斜,专设比例,岗位不随人走,即教师在乡村评上职称后,流动到城镇不带走该岗位。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优化岗位结构比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2. 弱化论文,强化育人实效
优化评审标准,弱化论文课题等要求,重点考察教书育人实绩,突出教育教学实际贡献,让职称评聘回归教学本质。
五、推进培养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1. 分层分类开展培训
实施“国培计划”改革,构建分级分类、梯次进阶的教师能力培训体系。
结合乡村教师包班、全科及复式教学的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培训,强化教材处理与校本课程开发能力。
2. 提升学历与数字素养
实施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行动,加大研究生层次教师培养力度。
推进教师人工智能大规模专项培训,提升教师运用现代技术优化教学的能力。
六、清理非教学负担,优化从教环境
1. 切实为乡村教师减负
全面清理非教育教学类繁杂任务,落实社会公共服务教师优先政策,确保乡村教师能够潜心教书育人。
推动地方探索建立学校尽职免责制度,为教师营造安心从教的环境。
2. 关心青年教师生活
专门针对青年教师工作生活出台优化措施,通过制度安排和人文关怀,让优秀人才在乡村有归属感和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