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678万人,这个数字是怎么统计出来的?
一、核心统计框架与发布主体
数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在2026年7月22日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正式发布,同期公布的还有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值5.2%等核心指标。
“城镇新增就业”是衡量城镇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净增加的就业人口数量,与城镇调查失业率互为补充,共同反映就业市场总量变化。


二、数据来源与采集渠道
1. 行政记录汇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社部门依托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收集辖区内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新增用工信息,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的人员。
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的增减变化也是重要参考:截至2026年6月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76亿人,失业保险参保2.49亿人,工伤保险参保3.23亿人,参保扩面情况印证了就业增量。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的发放记录,同样反映了企业的实际吸纳就业情况;上半年累计发放稳岗返还36亿元、一次性扩岗补助9亿元、技能提升补贴12亿元。
2. 劳动力抽样调查校验
国家统计局开展的全国劳动力调查,以住户为样本,每月覆盖约12万户家庭,测算城镇调查失业率。
调查中同时获取就业人口数据(包括受雇、自营、临时工作等状态),用于交叉验证行政登记的完整性。
中国采用的就业定义与国际劳工组织标准一致:在调查周内为取得报酬工作1小时以上,或因休假、培训等暂时离岗的人员,均视为就业人口。
3. 行业与区域数据核算
上半年新增就业的结构数据显示:服务业(交通、住宿、信息传输、文体娱乐等)贡献突出,制造业就业比重稳定;电子、专用设备、汽车等行业对工业经济增长贡献超五成。
各省份同步公布地方数据,如河南省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71.5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65%,地方数据与国家汇总相互印证。
三、统计口径与关键定义
1. “城镇”范围界定
城镇地区包括城区、镇区,以及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区域,不含乡村。
新增就业统计对象为在城镇单位(企业、机关、社会团体等)及个体经营中从业的人员,包括城镇户籍和外来务工人员。
2. “新增”的计算方法
公式:上半年净新增就业 = 新就业人数 - 自然减员(退休、死亡、退出劳动力市场等)。
自然减员依据社保停保记录、退休审批、死亡注销等行政数据剔除,确保统计反映真实岗位增量而非毛增人数。
3. 与调查失业率的关系
城镇调查失业率(上半年均值5.2%)反映失业人口占劳动力人口的比例,而新增就业体现劳动力市场吸收就业的绝对规模,两者均基于同一套就业定义框架。
新增就业数字不包括因季节性、临时性因素反复进出劳动市场的人口,更侧重稳定就业岗位。
四、数据质量保障与透明度
1. 多源数据交叉验证
人社部与统计局的劳动力调查数据、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登记数据、税务部门的个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避免重复或遗漏。
各省上报数据后,国家层面会结合社保参保率、用工备案率等指标进行合理性审核。
2. 公开披露与第三方监督
人社部每季度、每半年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核心指标及政策落实细节,如补贴发放、培训人次等,接受社会监督。
国家统计局每年发布《统计公报》详细说明就业总量、农民工规模等基期数据,为同比分析提供基准。
五、2026年上半年数据全景(参考关键节点)
- 指标
- 数值
- 来源与说明
- 全国城镇新增就业695万人人社部2026年7月22日发布会
- 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值5.2%同期公布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36亿元1-6月累计
- 一次性扩岗补助9亿元1-6月累计
- 技能提升补贴12亿元1-6月累计
- 社保基金累计结余11.07万亿元截至6月底
六、统计方法的现实意义
这一统计体系为国家制定就业优先政策提供了量化依据。上半年五大“加力”举措(稳就业政策、重点群体帮扶、创业赋能、技能培训、公共服务提质)均基于前期数据研判推出。
对于公众而言,理解统计口径有助于避免将“新增就业”与“调查失业率”简单对立或混淆。例如,6月16-24岁不含在校生的劳动力失业率为14.9%(连续三个月下降),而同期新增就业持续增长,两者共同指向就业大盘总体平稳的结论。